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大观镇市政道路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第二次)
| 所在地区: | 四川-宜宾-宜宾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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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大观镇人民政府拟对大观镇市政道路建设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再次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机构及代理范围 1.遴选招标代理机构1家; 2.市政道路建设代理招标。 二、市政道路代理机构资质条件 1.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有相关项目代理经验(提供彩色打印证明及2018年项目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是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格证明); 4.企业需提供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理机构库的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此项代理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三、参加遴选单位数量: 本次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不少于三家。 四、报名的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二楼村镇办。 3.报名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2018年项目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纪录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遴选时间及方式 1.遴选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10:00 2.遴选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3.本次遴选市政道路代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计费基数以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385.28万元为准)金额的80%(含税)收取,以低于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 4.参选单位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0.2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没有中标的当场无息退还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83122372 七、公示、签约 1.遴选单位发布中选公告,公示期满(中选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于5个工作日内向入选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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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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