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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秦淮区 发布日期: 2019年1月16日
建设快讯正文
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根据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我局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将“法治交通”建设列为重要基础性工作,落实《南京市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订印发了《2018年南京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分解“法治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地方立法、行业普法、行政审批改革、规范执法和执法监督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切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综合目标考核中,并作为每年年中执法评议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了年初部署、中间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按照科学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通过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领导专题办公会等形式进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全年共召开局务会17次、局党委会23次,召开局领导专题办公会800余次。对《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等重大法治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参加了三场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成《绕城公路徐庄互通》、《长江三桥西江互动连接线》、《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等4个稳评项目,逐项认真解决评估中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共办理网络问政、领导信箱550余件,“96196”交通运输热线服务43200余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2000余件,综合满意率都达到95%以上。

(二)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印发了《2018年南京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年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进一步健全了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印发了《2018年度“法治交通·民声有约”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开展了3期网络访谈、2期媒体集中采访,充分宣传了交通运输部门在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方面的有效做法。积极打造南京汽渡法治文化长廊,该法治长廊于今年12月被评为第三批南京市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秦淮河船闸法治文化园建设,并积极申报省级法宣教育基地。组建了“法润交通·与法同行”千人普法队伍,深入社区、机关、学校、广场、场站,开展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等活动30余次。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南京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月”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在全系统普及宪法知识 ,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全系统500余人次参加了第六届“万人学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交通氛围。贯彻落实司法局《“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方案》要求,邀请专家依托局中心组学习平台开设讲座,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法治素养。对“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台帐资料,汇编《“法治交通·民声有约”普法宣传册》,顺利通过全市“七五”普法考核,荣获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做好交通运输地方立法工作

为加强我市长江岸线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牵头起草了《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2018年2月27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该办法自2018年4月10日起正式施行。认真做好《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立法后评估和立法修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条例》立法后评估和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协助第三方课题组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分析《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按时向市人大报送了《条例》立法后评估自查报告,形成了立法修订的初步框架和思路。目前,市人大已将《条例》修订列为2019年市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根据市委张敬华书记调研我市公共交通运营工作的要求,我局负责牵头制订我市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了我局工作方案,明确成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时间节点安排、任务分工,并已申报2019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11月下旬, 我局作为法规实施单位,向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市公路路政条例、市公共客运条例、市机动车维修市场条例、市航道条例等4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的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国务院、交通部等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先后取消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等11个许可事项,其中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等8个事项由许可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按照省厅、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分别向高新园区、国家级开发区赋权全链审批权限18项和23项。按照《南京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江北新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取消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许可;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等3个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对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等7个许可事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强化准入监管,并逐一对12项交通涉改许可事项编制了告知承诺制办法、办事指南、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与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公示运行和“应进必进”工作,指导组织各区交通部门及时做好江苏政务服务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增减、办事指南等信息维护工作,确保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公示的交通运输许可事项信息准确、完整,让办事群众能看懂、能办事。

(五)全面完成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

截至2018年底,我市“五项行动”整治工作已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三年整治工作两年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提前完成,交通干线沿线综合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为细化我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任务目标,进一步提升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码头、铁路沿线环境品质,今年年初通过对全市干线沿线进行航拍,并经各区整治办两次现场核实,确定了620个需要整改的任务,形成了《南京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航拍整治问题图集》,印发给各区。同时制定了《南京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任务清单销号管理办法》,坚持每个月对上月任务清单销号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各区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制定了《全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2018年度检查工作方案》,并于5月725日,全市组成12个检查组,由各区整治办主任带队、市整治办派员参加,分别对12个区进行了督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文件报表台帐、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年度目标完成进度、政策引导、资金保障、责任追究和整治效果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全市通报。为扎实推进我市五项行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分别于8月21日和11月16日,召开全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调度会,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再督促、再布置、再落实。为做好迎接省整治办的考核验收工作,10月初启动了交通干线沿线的第二轮航拍,对第一轮航拍任务进行查漏补缺,对于未完成以及新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整治菜单发至各个区进行整改。

(六)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

贯彻落实《南京市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大力推进主要涉及高速公路、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危化品运输)、内河水域交通秩序等领域的联合执法工作。制订并落实《南京市整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建设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实时向公安交管部门移送违法超限超载的证据,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截止11月底,今年全市路警联合治超共检查货运车辆46588辆,查处违法车辆4775辆,纠正非法改装车辆数1451辆,卸驳载货物56609.3吨,记分车辆3207辆,记分12279分,抄告违法超载超限车辆2730车次,驾驶人2730人次,道路运输企业1570个,货物装载企业286个。制定《关于网约车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城市客运市场集中治理行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76辆,其中非法网约车273辆。运管部门与交管、路政联动,实现外围拦截、精准打击、切断违规营运客车进入主城区的通道,在联合行动中,共拦截查处车辆90余次,主城窗口地区违章率明显下降。我局与长江海事、各区政府开展三无船舶和非法浮吊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现场拆解632艘,驱离大小船舶212艘,强制集中停泊38艘,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为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涉及公路运输管理,城市客运管理,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管理,航运、港政管理等业务的9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部改为后置审批,并制订印发了《南京交通运输系统“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不断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定期对“先照后证”交通许可事项涉企信息进行筛查、认领,进一步推进“证照衔接、监管联动和执法协助”的协同监管机制,全年共计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共计推送许可审批、监管处罚等信息1687条。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月报制度,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每个月在交通运输局官网上进行了公示。今年以来,市客管处对3家公交公司的100余条线路公交进行了抽查,合格率达93%。运管处抽查了全市50余家道路运输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印发了我局《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我局出台的212件业务类文件,我局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起草的14件文件进行了审查,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内容,优化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的营商环境。

(八)优化政务窗口服务

始终坚持将群众满意作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所有进厅事项100%具备全程不见面审批能力。积极实施联审联办服务场景改革试点,将道路占用挖掘审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准入等需要企业、个人到多个窗口(部门)先后办理的事项,通过与交管、城管等部门实现材料共享、数据流转、智能判断,由我局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审批结果,实现部门之间联审联办,为企业、个人提供“套餐”式的组合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间,精简了申报材料,被我市列为首批实施联审联办审批10大服务场景改革试点事项。大力推行许可结果文书“不见面送达”模式,针对市网约车、巡游车从业人员资格证发放量大,窗口经常出现申请人积压排队现象,从9月1日起对所有的网约车、巡游车从业人员资格证全部通过物流快递送达。针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两个需要“先交费、后许可”事项,在办件量大、信用好的企业中试行“先许可、后交费”审批模式,将原来“每件一缴、先交费、后许可”改为“每季一缴、先许可、后交费”审批模式,有效地提升了窗口审批服务效能。2018年,交通政务窗口受理各类事项 5万余件次,窗口综合满意率达100%,并连续四个季度荣获“先进单位”,累计30个次窗口荣获季度“红旗窗口”称号,在2018年度全市政务绩效考评中,再获“优胜单位”称号。

(九)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制定了《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智能化的实施方案》,明确我局推动行政执法视音频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将溧水区交通运输局作为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设备规范管理使用工作试点单位,将市公路管理处作为推行“一案一档一视频”制度的试点单位。围绕“执法文书案卷质量”“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质量”“执法质量管理”三方面工作,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活动。6月中旬,开展了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的中期检查。市局组成检查组,随机抽选了3家局属执法单位和3家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座谈调研、实地查看、查阅台帐和评查执法案卷等方式,了解基层执法的实际情况,认真对照省厅检查标准,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中期检查情况反馈表》和《执法案卷评查问题清单》,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系统予以推广,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予以批评,并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年底前,将完成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的年度检查,通过执法质量大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十)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严抓实抓执法人员理论学习、知识更新,严格落实《网上在线学习管理规定》,根据新颁布以及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今年以来组织骨干人员编录和更新了近千道的在线学习题库,全系统1730名执法人员网上在线学习完成率达98%,并每个季度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因此在今年市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抽考抽考中,239名执法人员合格率达91%,在参加省厅组织的2场抽考中,考试成绩名列全省前列。5月16日、12月4日分2批组织了“旁听法院庭审”活动,20余名法制骨干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交通运输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以及信息公开案件审理,提升了法制骨干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知。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开展部执法证件年审,现已完成11家单位,1480名执法人员网上资料的审核及年审工作;向省厅申办94张部执法证件,向法制办申办45张执法证件并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坚持交通运输法律大讲堂学法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法制科长、业务骨干开展了“全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操作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法律业务的专题讲座培训,参加学习的骨干达200多人次。为深入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化建设,10月14日至19日组织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52名执法骨干人员,前往西安交通大学,开展了为期6天的专题培训,通过“依法行政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民法总则的背景与实务”等课程的学习,以及近期热点法律案件中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的讨论,提升了执法骨干对如何适应新形势下交通运输发展新要求的认识和能力,为今后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全系统办理行政许可10.2万余件,实施行政处罚1.9万余件,完成22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38起立法论证、65份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55件拨付单的法制审核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工作,坚持季报分析制度。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七五”普法各项工作,结合交通行业管理实际,认真抓好普法品牌的建设。继续做好“法治交通·民声有约”系列活动,组织4批旁听法庭庭审和法律大讲堂,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的融合发展,创建两个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基地,打造三个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精品项目,不断拓宽交通运输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二)全力推进年度地方立法任务。积极配合市人大推进《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在今年已完成《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形成较为成熟的《条例》修订草案文本,上报市人大和市政府。稳步推进《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工作,待其作为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正式立项后,配合市法制办做好立法起草、调研、论证及上会审议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贯彻省、市有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通过“飞行检查”、抽样检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切实加强检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及时认领监管系统推送的市场主体信息,并及时将监管、处罚信息进行反馈。

(四)进一步巩固“五项行动”治理成果。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从全面整治逐步向长效管理转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按照《全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验收实施细则》的要求,准备相关台帐,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两年来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制作汇报视音频、画册,做好迎查各项准备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以执法证件管理为抓手,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管理,利用网上在线学习系统,强化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学习。通过走进高校培训,借助旁听法庭庭审、以案说法、法律大讲堂等多种学习培训形式,促进法制骨干队伍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执法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提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年度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执法评议考核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2018年12月3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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