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解决电力收费矛盾,提升业主幸福指数
| 所在地区: | 上海-闵行-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17日 |
近期闵行区市场监管局顺利处置某商住楼电力收费过高问题。2018年底,某商住楼业主集中反映,称其第一次接到物业公司补缴电费的通知,要求补缴2018年2月至今的所有电费,但是自入住的一年多时间内并未收到任何缴纳电费的通知,且关于该楼宇的基本电费分摊及电费单价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也各执一词。同时,不少业主开始拖欠物业费数月。眼看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愈发严重,解决电力收费问题迫在眉睫。
一、深入调查分析问题
接到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调查小组。经调查,该商住楼共有房屋80户,已售48户,除1户企业购买外,其余47户由居民购买。因该楼房屋属于商业用房,电力供应以物业公司向业主转供电方式实现,电费按工商业两部制电价收取。对于业主反映的电费贵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先天因素,该商住楼在交付使用之初,根据电网的要求,配有2台核准最大限额500KW的变压器,如按基本电费42元/千瓦的单价计算,收取的基本电费可高达42000元/月;如物业公司将变压器最大限额500KW减容至40%,基本电费仍需支出16800元/月,每户分摊的基本电费达350元/月。二是后天因素,该商住楼的入住率现为60%,在目前用电供应已减至40%的情况下,基本电费对应的电力供应量远大于实际用电需求,不仅导致电费居高不下,而且造成了电力资源的浪费。
二、耐心倾听各方诉求
为妥善处理好该商住楼电费缴纳矛盾,执法人员还分别就调查到的情况与业主、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各方需求。一方面,业主们表示,虽然购买房屋时已了解到使用的是商业用电,但却无法理解实际电费计算远高于网上公示的电费单价,且对补缴电费存在疑惑。另一方面,物业公司表示也有自己的委屈,2018年2月该楼的总电表账户由开发商移交至物业,但因开发商前期未向业主收取过电费,直接导致物业接手后首先就面临没人交费的尴尬处境,随之而来的又是高昂的电费,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日趋升级。
三、对症下药破解难题
通过前期调查以及沟通工作,针对该商住楼存在的电费较高以及收费行为不规范问题,我局积极组织内部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一是深入研究,及时传导。执法干部认真分析了该楼电力收费的实际情况,并仔细查阅国家及本市关于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执行相关的文件政策,向物业公司耐心宣传解释了沪价管〔2016〕12号、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等文件规定,告知其可按自身的实际用电需求与电力公司重新约定契约电价。随后,物业公司按照价格所的指导顺利办理了上述业务,最终将基本电费由16800元/月降到了8400元/月,下调幅度达50%。二是明码标价,建立互信。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指导物业公司按照沪价管2018(29)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电电力收费行为,每月逐一公示电费账单、平均电价、终端用户分表电量及电费清单,或主动邀请业主代表监督抄表过程,通过各项收费的公开透明,进一步获取业主的信任与配合。最终,在我局的指导协调下,该商住楼的平均电价稳定在每月1元左右,物业公司的行为也赢得了业主们的理解和认可。
用电价格是实实在在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工程。对于居民入住较多的商住楼而言,规范转供电环境收费不仅降低企业负担,更切实解决了居民的用电矛盾。作为价格监管部门,我们会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切实减轻群众用电负担,不断提高群众生活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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