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创新型人才” 改善金融服务环境
| 所在地区: |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15日 |
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发现的问题
依据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评价二级指标的关联度分析结果,课题组认为双创示范基地双创生态系统的总体情况较好,但其所处部分环境因素与理想环境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1.“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遭遇困境
一是政府主导人才政策落地,相关配套措施有待改进。二是本土企业高度重视海外(境外)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吸引力明显不足。
2.“双创”相关财税及配套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部分政策规定自由裁量权较大,操作过程由相关政府部门去甄别哪些企业享受优惠,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和设租寻租。二是聚焦于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进而获取有效财税支持的政策相对不足。三是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力度略显不足。
3.中小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目前市场上大多金融产品过于强调信用体系、财务报表与抵押物,不利于中小微企业利用。二是目前的征信体系建设尚未全面覆盖到大多数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双创”过程中,通过创新风险防控模式帮助其实现融资需求的同时将风险控制在平衡状态并不容易。三是间接融资整体呈现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的特征,制约了双创企业的持续发展。
4.科技中介服务环境亟待改善
一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科技中介机构还存在着政府扶持依赖性高、业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定位不够准确的现象,缺乏市场竞争力。二是高素质的专业科技中介队伍还较为缺乏。三是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薄弱。
5.新区对台的双创政策落地仍存“最后一公里”
一是两岸产业融合不够充分,两岸产业交集比重有待提升,大多数交叉产业合作偏重于产业投资而忽视产业链建设,偏重于产品生产而忽视产品的品牌建设,偏重于产品贸易而忽视产业技术标准。二是政府“积极”行为信息的不对称传递,滋生了不少台湾创客和对台众创空间目标扭曲的逐利行为。
四、加快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
课题组结合双创示范基地的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双创工作开展较好城市的做法,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
1.加快实施“双创”人才计划
一是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团队),坚持以各类企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为依托,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并择优支持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着力打造拥有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带动转型升级的高端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研究规划“双创示范基地引进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团队)专项资金”,拓宽引智渠道和引智模式。二是大力培育重点专业、重点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尽快启动双创示范基地“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企业家培育计划”及“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结合重点产业从业人员职业化资格认证体系推广、产学研相结合人才链式培养模式创新等举措,持续推进区域重点产业人才(团队)的引进、选留和培养的政策创新及落地。三是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建设,加快推进基地人才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四是按照“教育+科技+产业”模式,探索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来榕共建特色协同创新研究院。五是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季度例会、工作报告和人才工作联络员等制度,及时会商解决人才工作计划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计划有序推进落实。
2.进一步落实运用财税激励政策
一是持续优化支持“双创”的各项政策,力求明白简洁,有可操作性。二是宏观层面上通过直接财政资金投入、补贴、配套、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创新性企业转型提升过程中的关键项目。三是强化对人力资本的税收激励机制。四是运用财税政策鼓励长期科技投资,特别应探索对产学研结合、集成创新研发等特定创新活动的财税激励政策。五是推进创新政策体系中“普惠性”财税激励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六是创新税收宣传载体,引导示范基地内企业根据自身所处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从初生、成长和成熟壮大三个环节,对照享受税收政策红利。七是加强对企业创新成果商业化的政策激励。八是健全税收优惠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财税部门与科技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
3.畅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一是进一步推进“双创”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建立和完善小额快速再融资、兼并、收购制度,加强二板市场、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间的有效分工和有机联系;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针对拟上市、已经或计划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探索“双创债”试点工作。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融资有效增信,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新型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注重提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合作意愿,结合政策支持和政策导向来推进银行、担保机构和双创企业之间建立一套业务协作规则,并通过长期合作形成多赢局面;积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从龙头企业入手,加强对新型供应链融资模式的研发和推广。三是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进一步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差异化监管体制;提高国有风险投资市场化水平,引导其投资处于初创期、风险大、前景好的“双创”企业,提升其“杠杆效应”;搭建平台积极推动创业风险资本与银行、担保机构、租赁机构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增强地区项目风险投资的吸引力;继续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建立众筹股权交易市场,创新“引导基金领投+社会大众跟投”模式,推进股权众筹融资发展,充分开发当地民营资本力量,引导本地民营企业转型。
4.搭建科技中介多主体协同服务创新模式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制定针对优质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优先采购计划,引导和推动大学及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创办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二是探索科技中介机构的独立运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双创企业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形成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和纽带,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服务主导,以协议或联盟形式联结全区所能提供的各种各样服务,通过对大量“双创”企业信息的准确掌握和分析,合理配置服务资源和手段,形成覆盖“双创”企业经营方方面面的网络化中介服务运行模式。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科技资源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大引进高层次的专业性科技中介人才;通过与高校合作、自我培养、人才交流等形式培养各类科技中介人才;加大对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
5.探索对台产业合作、信息共享新思维
一是明确双创示范基地对台产业合作的新方向,探索两岸产业合作新模式,拓展新的产业发展领域,力争向产业链条的两端靠拢,继续加强传统产业合作,创新提升历史经典产业,以战略新兴产业合作为新的增长点,以未来产业作为后备储蓄力量;同时,依据购买者、生产者和混合型驱动合作产业差异特征制定分类合作战略。二是加强多方信息共享实现共赢。细化对台政策及配套优惠措施宣传,使其更具针对性;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可设置对台特色服务窗口;政府单位、众创空间(基地)、新创团队宜双向或多向沟通了解,避免产生双方及多方误解,以利各类参与主体共创双赢或多赢。
(课题指导:黄忠勇、肖华;课题负责:林鲤晟;课题组成员:郑晓鹏、宋震、林焱、李允中、邹文通、陈正强、王育民、何建韦、薛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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