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库征集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协议供货供应商入库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22日 |
各供应商: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2018〕329号),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可通过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各供应商可自愿申请加入东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库。为顺利开展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协议供货采购工作,现就协议供货采购供应商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目内容及资格要求
(一)品目内容
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含专业音箱、功放、话筒、DVD播放器、数字音频处理器、HDMI分配器、HDMI切换器等)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递交入库资料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按照附件1格式提供);
(5)参加本次入库申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2格式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资料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入库供应商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制造本次征集协议供货产品的制造商或其销售公司,或是取得产品制造商(包括制造商的销售公司)针对本入库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授权书应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时间、承诺条款等内容)。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入库(授权书按照附件3格式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入库承诺书(按照附件4格式提供)。
二、报价要求
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必须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即政府采购供货价=东莞地区同期市场价×政府采购折扣率。(按照附件5格式提供)
三、服务要求
1、本次征集的协议供货期限从征集审核入库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价格(折扣率)不可作调整,如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定点采购业务的规定有调整,从其规定。
2、本次征集的主要目的是选择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协议供货商,并不保证成为协议供货商后的具体成交数量,协议供货商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和服务,以增加其竞争力;协议履行期间的经营风险由协议供货商自行承担。
3、入库后在东莞地区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的标准。
4、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供应商须制订对推荐经销商的支持制度以及奖罚制度。
5、供应商须制订销售服务计划体系(如订货、送货时间等)以及售后服务计划体系(维修响应时间、定期回访计划等)。
四、注意事项
1、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供应商入库时须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推荐不少于3家(含3家)具有在东莞地区销售和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经销商。同一经销商可同时被多个供应商推荐作为该品牌的经销商。推荐的经销商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东莞注册企业,具有法人资格,配备不少于1名政府采购专职联络员,拥有不少于5名技术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须提交最近一次购买社保的证明,技术人员不能作为联络员,且技术人员须提供已经过所推荐品牌培训的证明文件)。
2、各供应商须按以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各供应商在办理本次征集入库前须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事宜,具体指引如下:
(1)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首页“服务指南”—“数字证书”下载相关资料办理数字证书,三种CA证书任选其一办理即可。GDCA咨询电话95105813、18680622730, 深圳CA咨询电话18138280601,网证通咨询电话0769-22499398、22380830;已具有以上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建档入库。
(2)建档入库办理:供应商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dg.gov.cn)进行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建库工作的通知》,办理指南详见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办事”-“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办事指引”-“《供应商建档业务办理指南(交易中心企业库)》”,联系电话0769-28330677。
4、各供应商成功入库5个工作日后,请按照温馨提示(详见附件6)指引到市财政局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5、为便于业务的沟通和交流,已入库的供应商请加入QQ群:943923639。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2019年1月25日~1月31日,接受本轮供应商申请。从2019年2月份起,每月1日起前5个工作日接受未入库的潜在协议供应商的入库申请。
递交资料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政府采购服务部
2、成功入库供应商名单将于递交资料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http://czj.dg.gov.cn/dggp/)、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公告。
附件: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授权书》
4.《入库承诺书(摄影摄像器材及其相应服务)》、《入库承诺书(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5.《报价表》
6.《温馨提示》
联系人:陈先生、彭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330629、28330636、23668507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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