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老木联营石煤矿澧县闸口乡老木联营石煤矿10万t/a石煤开采项目废水和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所在地区: | 湖南-常德-澧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28日 |
2018年12月1日,澧县老木联营石煤矿10万t/a石煤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澧县闸口乡火连坡镇三元村七组,总建筑面积 875.2m2,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6.7%,主项目地面生产系统主要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后利用,主体工程中直接利用矿区原有一对主、风井。扩建内容主要为扩大井下采掘区域及采掘面,本工程生产设备及公用设施部分继续使用原有工程的生产设备及公用设施,另外一些需要新增。
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类 别 | 情 况 说 明 |
1 | 项目名称 | 澧县闸口乡老木联营石煤矿10万t/a石煤开采项目 |
2 | 项目地址 | 澧县火连坡镇三元村七组 |
3 | 建设单位 | 澧县老木联营石煤矿 |
4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5 | 工作场所 占地面积 | 0.2171km2 |
6 | 设计规模 | 原煤10万t/a |
7 | 实际规模 | 原煤10万t/a |
8 | 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环保投资) | 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7.5% |
9 | 实际投资额(总投资、环保投资) | 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6.7% |
10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8年01月 |
11 | 竣工时间 | 2018年02月 |
12 | 试生产时间 | 2018年02月 |
13 | 环评及批复 | 2018年2月由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4月4日通过了澧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号:澧环审[2018]21。 |
14 | 生产制度 | 12小时/天(两班),300天/年 |
15 | 劳动定员 | 15人 |
16 | 主要环保设施 | 三级沉淀池、井下通风、排水系统、堆棚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18年2月由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4月4日通过了澧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号:澧环审[2018]21。于22018年01月建设2018年02月完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6.7%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与验收内容为:澧县闸口乡老木联营石煤矿年产10万吨石煤矿扩建项目在竣工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该项目废水和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其他工程建院内容与环评所述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工业场地淋溶水和初期雨水随导流沟排向堰塘再回用于生产。
(1)生活废水
本项目不设食堂,生活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澡堂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生产废水
项目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后通过抽水泵抽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井下开采及除尘用水,少数剩余废水外排至附近沟渠。
(二)废气
项目生产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矿石开采粉尘、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
(1)矿石开采粉尘
项目在凿岩和爆破过程中引起的扬尘,主要通过井下通风系统及时稀释排放,统称为通风排尘。挖掘机在工作时可以产生一定的粉尘污染,由于其采用湿式洞采技术,粉尘量少,主要是对采矿工人产生影响。爆裂分离由于采用低爆速炸药水封爆破,粉尘产尘量较少。
(2)石煤堆场、装卸扬尘
项目建设有930m2的钢构棚,并建设有雨水收集池,产生的雨水于收集池内沉淀后用于堆场喷淋降尘,通过周边绿化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道路运输扬尘
通过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限速限载;厂区道路定时洒水降尘。
(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于2018年3月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和专门的应急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任组长,并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一旦发生风险事故。能有效有序的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为了减少或者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工业场地淋溶水和初期雨水随导流沟排向堰塘再回用于生产。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②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后通过抽水泵抽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井下开采及除尘用水,少数剩余废水量约5037m3/a,外排至附近沟渠。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矿石开采粉尘、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
(1)矿石开采粉尘:井下设置通风排尘、挖掘机采用湿式洞采技术,爆裂分离由于采用低爆速炸药水封爆破。
(2)石煤堆场、装卸扬尘:本项目建设有930m2的钢构棚,并建设有雨水收集池,产生的雨水于收集池内沉淀后用于堆场喷淋降尘,通过周边绿化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道路运输扬尘:通过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限速限载;厂区道路定时洒水降尘。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选取外排废水中的9个主要污染因子,通过连续2天、每天3次的监测,废水中各污染物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新、改、扩建项目)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其中砷、氟化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4中一级标准。
2.废气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下风向设2个点,井口设1个监测点,共设4个监测点位,通过连续2天、每天3次的监测,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均低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表5中的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对废水、废气监测数据显示,本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澧县闸口乡老木联营石煤矿10万t/a石煤开采项目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经现场检查和采样监测,废水、废气、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固废处理措施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到位。澧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得到了落实。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生产期安全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2)避免或减少生态破坏,减轻废渣、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
(3)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和有关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消除部分群众的顾虑。
澧县闸口乡老木联营石煤矿
2019年1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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