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塘镇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四到场”工作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福建-厦门-同安区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29日 |
同洪政〔2019〕2号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洪塘镇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四到场”工作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厦府【2018】87号)、《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委办发【2018】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四到场”工作管理试行办法。
一、严格执行“四到场”,严控新增违法建筑
建房“四到场”是控制新增违法建筑的重要环节,镇批后监管员负责落实“四到场”工作机制,具体人员在建房公示表中公示。村土管员在给建房户下发经批准的建房手续时应告知建房户相关注意事项,要求建房人在建筑放样、基槽验线、第一层楼板支模及竣工验收四个环节及时通知批后监管员到场。批后监管员下村放样时,在建房现场树立“农村建房项目信息牌”,对未通知批后监管员到现场放样立牌的一律按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实现“建房必审批、施工必挂牌、无牌即违建、违建必拆除”。《“四到场”情况记录表》将作为执法部门判断是否违建的依据。同时,批后监管员在“四到场”的每个环节中必须留存图片资料。
1、建筑放样定位到场。批后监管员接到建房户放样申请后应在当天到场,按照批准要求到现场实地丈量放样,确定四至。并在村民建房现场设置“农村建房项目信息牌”,落实“建房制度”,对无牌建房的一律按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实现“建房必审批、施工必挂牌、无牌即违建、违建必拆除”。对符合放样要求的,批后监管员在《“四到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
2、基槽验收到场。批后监管员接到建房户基槽验收申请后应在当天到场,监督建房户是否按照放样定位的要求挖槽埋基。验收合格的在《“四到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不合格的现场制止,责令其停止施工,整改到位后再批准继续施工,强行违法施工的将报镇执法中队依法执行强制拆除。
3、施工过程到场。建房户在第一层楼板钉好支模后,应通知批后监管员到场验收,批后监管员接到建房户申请后应在当天到场,对地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校验,验收合格的在《“四到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不合格的现场制止,责令其停止施工,整改到位后再批准继续施工,强行违法施工的将报镇执法中队依法执行强制拆除。
4、竣工验收到场。建房户房屋建成封顶后,向批后监管员提出验收申请,批后监管员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到场验收,对地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校验,验收合格的在《“四到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不合格的现场制止,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验收不合格的,将报镇执法中队依法执行强制拆除。
二、强化责任考核,落实制度保障。
1、落实保障机制。镇政府对控违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每年从镇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金额作为控违工作经费。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行强拆任务,对需执行强拆的违法建筑要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15天内完成拆除工作。
2、建立举报制度。设置控违举报电话(国土站:7250140,执法中队:7255808,村建办:7250617),接举报后应做好记录,并由村建办、国土站、执法中队在第一时间协同包村干部及村干部到现场调查核实,对当事人作询问笔录,情况确实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的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执法力量强制拆除。
3、强化责任追究。包村干部要将防违控违工作作为联系村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督促批后监管员加强巡查力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首次,由包村领导对包村组长、批后监管员、村(居)主干分别进行约谈教育;二次以上,根据《厦门市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厦委办法【2016】54号),由相关部门予以效能问责,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落实绩效机制。每年从批后监管员工资预留1万元作为年度绩效奖,从发文之日起,凡是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导致建房户违建的,每发现一起,扣批后监管员绩效奖500 元/人,连续两季度,每季度发现超过10起的,直接给予辞退。
5、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批后监管员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构建廉洁执法防腐防线。批后监管员要保持廉洁自律,要严格把关,不吃拿卡要,不收受礼金、礼品、红包、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建房户的有偿接待,要时刻保持廉洁自律,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报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建房承诺书
2.同安区洪塘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告知书
3.建房告知书回执
4.同安区洪塘镇农村村民建房“四到场”情况记录表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1:
建房承诺书
兹有洪塘镇 村(居) 里村民,家庭人口 人,申请建房面积 平方米。现就有关建房事项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 年 月 日之前自行拆除旧房 平方米,其中主房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平方米,不拆除不予审批建房;(翻建类选填)
本人承诺按照审批要求建设,并同步设置三格化粪池,同时预留清掏口。并在建筑放样、基槽验线、第一层楼板支模及竣工验收四个环节及时通知镇批后监管员到场校验,配合镇批后监管员开展验收工作,校验合格后再继续施工。因本人没有及时通知造成超面积、超高或位移等违法建设的,自行整改到位,没整改到位的由镇组织执法人员整改,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附件2:
同安区洪塘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告知书
:
您好!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为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对新增的“两违”建筑,我们将实行“即查即拆”。鉴于你户已经向村委、镇政府提出建房申请,为避免因为超面积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若你户已经过审批,应提前跟镇批后监管员沟通对接,并在建筑放样、基槽验线、第一层楼板支模及竣工验收四个环节及时通知镇批后监管员到场校验,并在《“四到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批后监管员: ,联系电话: ;批后监管员: ,联系电话: 。
2、凡是涉及擅自超建、超高、移位等行为的,一律属于违章行为,已建成的建筑物即属于违法建筑,将依法被拆除;
3、村民建房时应同步设置三格化粪池,并预留清掏口。
4、村民建房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5、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动工、又未申请延期的,所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6、以上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咨询电话:7250617。若你户执意不遵守,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同安区洪塘镇镇村建设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3:
建房告知书回执
同安区洪塘镇镇村建设办公室于 年 月 日下发的《同安区洪塘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告知书》我已收悉,送达人已就相关内容向我说明清楚。
收件人(签 名):
送达人(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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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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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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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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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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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批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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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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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位置 |
镇 村(居) 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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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到场 |
建筑放样 到场 |
放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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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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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样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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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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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槽验收 到场 |
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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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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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槽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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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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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 到场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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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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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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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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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 |
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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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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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审批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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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他违建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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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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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洪塘镇农村村民建房“四到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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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印发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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