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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东莞开发商拿预售证,无需办理预核实手续

所在地区: 广东-东莞- 发布日期: 2019年1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东莞阳光网1月29日讯   为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缩减行政审批环节,我市调整预售前预核实制度,即日起,东莞开发商拿预售证,无需办理预核实手续。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

市自然资源局1月28日发布《关于调整预售前预核实制度的通知》,从《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市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无需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核实手续,无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预售前预核实情况说明。

以往,开发商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要与规划主管部门签订相应的承诺合同,承诺严格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并备案,在建设过程中如有修改也要及时将图纸重新备案。等房子建出来,拿预售证之前,规划主管部门会按照之前的承诺合同、备案规划图纸去现场核实验收。预售前预核实制度的调整,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宽进严出,一旦发现问题依法严查

为防止在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出现建设工程与已批规划方案不符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报建程序,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前,建设单位应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给属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 

若存在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图纸不符的,应在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前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或按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图纸进行整改,并将变更或整改情况报属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后,不再进行方案变更。规划条件核实过程中,发现未按图施工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函告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方可重新申请规划条件核实。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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