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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农村C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所在地区: 陕西-- 发布日期: 2019年2月15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C级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安全住房保障任务,根据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6〕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年农村C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50号)、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C级危房改造任务。以下农户不纳入今年C级危房改造范围:主要居住用房安全的(即有上下圈梁构造柱的框架、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已纳入2017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的,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整户已纳入移民搬迁的,已有商品房的,异地建有安全住房的,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长期遗弃的。

二、改造方式

根据我县实际,C级危房改造原则上采取统一维修加固方式,有意愿、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可选择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

(一)统一加固维修的,实行监理制管理,由各乡镇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危房改造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费用由县财政筹集解决;实行合同制管理,选择有资质或有能力的施工队统一加固维修。

由各乡镇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队伍、乡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入户评估,对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根据农户房屋实际情况,逐户确定建设内容,制定加固维修方案并明确预算(加固维修预算不限于省定补助标准),组织施工队与农户、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监理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签订《礼县农村C级危房改造统一加固维修协议书》。各乡镇要选择1个村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

(二)农户选择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驻村帮扶工作队与危改户签订《礼县农村C级危房改造自建协议书》,由危改户进行改造建设。乡村两级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加强质量、面积和风貌管控。

三、基本要求

农村C级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以及抗震设防标准,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改造质量合格,符合村庄规划和风貌管控要求。

(一)统一维修加固的,要按照加固维修方案进行改造,改造后的住房要达到地基基础稳定,承重墙体、梁柱、屋面等主要部件基本完好的要求。

1.对于有木架结构的房屋重点要对墙体屋面和木结构等加固处理;对于无木架结构的房屋要增设圈梁构造柱维修加固,同时对墙体屋面等构件加固处理;对于生土墙面要采用草泥抹面进行维修加固,对于砖砌体墙面可通过水泥砂浆抹面进行维修加固。

2.地基处理:对基础不均匀沉降农房,采取加固地基基础或加强上部结构整体性的措施,提高房屋抵抗不均匀沉降的能力;对墙根积水、渗水房屋,要对散水、外墙脚进行维修处理,保持房屋周边排水通畅。

3.墙体处理:砌筑质量较差的砖、砌块、石墙、生土墙体应采用水泥砂浆面层或配筋砂浆带等方法加固。墙表面出现严重剥蚀、开裂的生土墙体要通过草泥抹面进行护面处理,局部危险墙体应设置可靠支撑进行加固,或拆除重砌。墙体拆除重砌时,要做好屋面的临时支撑。加固维修完成后,对外立面按秦汉风格装饰美化,对内墙面粉刷涂白。

4.受力构件处理:木柱、梁、檩等主要受力构件或木构架出现明显腐朽、虫蛀、松动等迹象时,要采取局部更换或增设环箍、扁铁等加强连接措施。混凝土柱、梁、板表面剥蚀严重,或出现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的,要进行表面处理、裂缝修复。

5.屋面处理:屋面出现明显塌陷变形、渗水,或椽条、屋面瓦、防水层等损坏的,要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

(二)由农户拆除重建的,新建住房原则上执行农村D级危房改造标准,必须有上下圈梁、构造柱。原则上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其中1人户不少于20㎡、2人户不少于30㎡、3人以上户人均不少于13㎡但不得超过18㎡。县住建局要针对20㎡、45㎡、60㎡三种不同面积住房,分别设计秦汉建筑风格的户型图纸供农户参考选择。拆除重建的原则上采取原址重建方式,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不宜原址重建的农户,经国土部门实地勘查审批后另行选址建设。

四、补助标准

根据《甘肃省2018年农村C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指四类人员: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和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家庭)每户补助2万元,“其他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统一加固维修改造的,根据房屋实际状况,实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不限定于上述户均标准。

五、组织验收

(一)统一加固维修的,由监理单位、乡村两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逐户初验,初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由县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抽验。验收合格的由县住建局出具验收报告。

(二)农户拆除重建的,由乡村两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逐户初验,初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由县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抽验。验收合格的由县住建局出具验收报告。

六、资金拨付

由县住建局、扶贫办、财政局根据各乡镇C级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乡镇惠农资金专户,各乡镇根据改造进度及时核拨补助资金。

(一)统一加固维修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文件精神,完成加固维修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乡镇政府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施工队,不再拨付到户。

(二)农户拆除重建的,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拆除危房并完成地基基础工程拨付50%的补助,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补助。由乡村两级每15天对农户建房进度进行核查并造册登记,经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乡镇危改办主任、乡镇长审核签字后,乡镇财政所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折统”。

七、保障措施

农村C级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重要任务。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开展方案制定、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等工作,确保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C级危房改造任务。

(一)靠实工作责任。农村C级危房改造实行联乡县级领导包乡,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工作队员、乡村干部包村包户责任制,严格落实联乡领导、联乡单位负责人、乡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责任,确保危改任务落实到户,责任靠实到人。乡镇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危房改造和质量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制定方案、细化任务,积极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鼓励农户投工投劳,降低改造成本;对于选择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的,要严格管控建房面积,严防互相攀比和举债建设;要全面加强对自建户房屋质量和建设风貌的管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信息统计上报、技术指导培训、资金拨付、督查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负责补助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审核确认工作。县帮扶办负责督促指导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协助乡村两级包抓农户C级危房改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配套资金落实、危改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县水务局负责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保障建房砂石供应。县国土局负责重新选址新建农户宅基地的审批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县工信局、工商局要加强对砖、瓦、水泥、钢筋建材行业的监管调度,保障建材供应。县质监局要加强检查巡查,严把建材质量关口。县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保持建材价格基本稳定。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要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政策精神及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实施程序。农村C级危房补助对象的认定,在对房屋进行危险性等级鉴定的基础上,按照省上要求的“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程序和“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的办法,严格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和补助标准。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村内张榜公示。具体申请程序是:由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步确定危改户和补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核实改造农户和补助标准,上报县住建局复核后,及时反馈各乡镇组织实施。

(三)严格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建房进度和竣工验收情况,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折统”或施工队账户。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杜绝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设文化墙等与危房改造无关的工程。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危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严格质量管控。县住建局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对施工队、监理人员、乡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开展技术培训,未经培训的施工队不得承揽农村危房改造。各乡镇要严格建设标准,严把质量关口,质量检查必须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要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监理人员要全程开展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危房改造的质量和安全。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危改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从5月15日起,每月1日、15日前必须向县住建局报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县住建局每半月对各乡镇农村C级危房改造进度通报一次,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推进。

(六)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要求,对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申请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招投标、新旧房屋照片、竣工验收等资料分类整理,实行一户一档,确保危改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全面及时将农户纸质档案表录入信息系统。工程全面竣工乡镇完成初步验收后,于11月底前提供危旧房改造的全部档案。

(七)加强督查考核。实行“半月通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制度,每半月由县住建局对各乡镇危房改造进度进行通报,每季度由县级联乡领导组织联乡单位对所联系乡镇危房改造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督查,年终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住建、扶贫、民政、残联、财政、国土等部门,对各乡镇危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依照年初签订的脱贫攻坚责任书,对没有完成改造任务或存在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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