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湖南-益阳-桃江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2月12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决定面向全县选任人民陪审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 一般应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 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 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 其他有严重违法违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二、选任程序
(一)产生候选人
1.随机抽选;2.个人申请;3.组织推荐。
(二)资格审查
(三)意愿确认
(四)确定人选
(五)任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七)就职宣誓
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请于2019年2月11日至2月22日到桃江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204室)报名,报名时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表;2.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
联系人:胡代辉 8824840
桃江县司法局 桃江县人民法院 桃江县公安局
2019年2月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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