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不见面审批”标准化限期完成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2月18日 |
“不见面审批”改革再吹冲锋号。记者15日从省审改办获悉,我省印发工作通知,从细化审批标准、扩大覆盖面、优化办事流程等方面,对深化此项改革提出具体要求。3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应完成“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工作,即对每个“不见面审批”事项,在事项公布、实现方式、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缴纳费用等6个方面,制定统一标准,并在政务服务网公布。
我省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面。法律法规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事项,全部要做到可以“不见面”办理;法律法规要求“见面”的,如能通过视频连线、人脸识别、U盾身份认证等互联网技术识别当事人的,要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审批”清单,应根据审批条件变化、信息化手段升级,及时调整。
通知要求,不断优化“不见面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在减少材料、环节、时间上持续下功夫。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能通过网络核验、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应当场受理,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理。在开办企业方面,重点开展“互联网+登记服务”,将涉及企业开办全流程审批的事项全部“搬上网”;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方面,重点推行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异地可办、同城通办、就近办理;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方面,重点推动多部门“集成窗口”受理、多部门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建设和数字化审图等便利举措。
省审改办重申,杜绝形式主义,审批部门尽可能提供进行“不见面审批”的条件,但是否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办理,由企业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各部门还应明确监管措施,防止“不见面审批”出现监管真空。
省审改办表示,将组织对“不见面审批”的评价工作,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不见面审批”工作。对私自设定行政许可、无理由拒绝当事人申请、逾期办理、强制要求“不见面审批”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来源: 新华日报 徐冠英)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