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广州划定10万公顷水产禁养区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荔湾区 发布日期: 2019年2月15日
建设快讯正文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昨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是该《规划》的重点,按照功能区划确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结合广州市境内各水域的自然属性,将广州市境内以下区域10.54万公顷列为禁养区,即不能从事经营性的水产养殖活动。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由当地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在禁止养殖区内,严禁存在任何水产养殖行为和设施(实施投放饲料、肥料和渔药等投入品行为和架设网箱、围栏及筑坝等养殖设施),已有的养殖行为和养殖设施必须予以停止和拆除;在禁养区内设立宣传告示牌予以标注说明。

  禁止养殖区的具体范围包括

  (1)禁止在30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5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广州市境内北江、东江北干流、增江、流溪河、白坭河、珠江广州河段、市桥水道、沙湾水道等主干道及各大支流、港口、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以及相关主管机关公布的航路、河道堤防管理范围、行洪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由广州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的重点湖泊水库名册中的水体及风水塘开展水产养殖。

  (4)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5)禁止在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的池塘水体开展水产养殖(观赏鱼以及渔业科研、试验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7)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