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淳安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2月25日 |
各市管所、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局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推荐申报和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二年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订、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二)凡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分别自愿申报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三)2017年7月25日被浙江省工商局认定(含续展)为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7年6月5日被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含续展)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认定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时间
2019年3月31日申报AAA级公示结束;AA、A级申报公示至4月30日结束。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自愿申报“守重”公示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114.55.51.169//Login.aspx)中的“守合同重信用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申报完成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表》,向企业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以下书式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1.《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表》和同意公示承诺书;
2.企业主体证明;
3.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明;
4.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资料;
5.申报浙江省AA级和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提交下级公示机关的公示证书;
6.企业前两年度已经按时报送年报的证明;
7.企业越级申报相关证明材料;
8.需要向公示机关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县局核实。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和企业提交的书式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并对推荐企业在前两个年度内是否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情况进行审核,申报AAA级“守重”企业要求逐家实地核查企业相关情况。
(三)审核测评。县局负责对本地申报的AA、A级“守重“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同时通过测评软件对申报企业的合同和信用情况进行测评。对推荐企业在前两个年度内是否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地核查。
(四)推荐公示。市局对各地上报的符合AAA级“守重”公示条件的企业向省局推荐,对符合AAA级“守重”公示条件的企业由省局予以公示。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扩权强县工作中AA级守重单位委托认定工作的通知(内部明电[2009]46号)的规定,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分别对2019年度AA、A级)(含续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予以公示。
AAA、AA、A级“守重”申报企业需提交书式材料各1份上报县局保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各市管所要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扩大“守重”公示活动的影响。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AAA、AA级“守重”企业,必须逐家书面发函告知续展申报,防止出现漏报现象。
(二)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主动开展企业的申报培训,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申报项目。工作人员不得直接代企业填报和调整相关申报数据。要通过申报工作促进申报企业切实提高合同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推进“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鼓励、扶持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开展申报。
(三)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认真学习《办法》的规定和申报系统中的“用户使用手册”及“申报指南”模块中的内容,熟悉申报流程和软件操作办法,特别是今年软件修改完善的部分。认真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材料,核对上报企业名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降低标准,不搞数量凑合,择优逐级推荐申报企业。
(四)坚持在参考系统测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的原则。系统测评分数是择优选拔企业进行公示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不能简单地唯测评分数高低确定公示企业。在向上推荐时要在把握一定测评分数的基础上,坚持把系统测评与实地检查、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择优推荐。新申报企业测评分数低于600分的,系统自动不予通过。向上推荐的企业,其合同管理必须信息化。
(五)严格把握越级申报企业的标准。《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的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重点扶持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这里的“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重点扶持企业”的前提是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的企业。凡是越级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各级机关在推荐上报时必须让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关于符合这一条要求的证明。对于各地重点扶持的中小微企业,考虑到实际情况,越级申报的可以不做上述要求,但是推荐机关必须附情况说明,省局在统一考核衡量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六)加强对申报企业处罚信息的掌握和情况分析。对于推荐的企业要通过询问企业、登录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公开信息网站查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措施加强对企业处罚信息的掌握,对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不得推荐。
(七)严格把握申报两个年度内连续亏损企业的推荐。《办法》第六条明确提出了公示企业需要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的条件。因此要严格把握两个年度内连续亏损申报企业的推荐。由于扩大投资等客观原因造成亏损的,企业必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推荐机关要实地核实。
(八)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虚假填报财务数据,故意隐瞒处罚信息,欺骗填报未取得的守重公示等级,虚构伪造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荣誉证明等情况,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动态淘汰。
(九)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实地指导核查。对于申请公示的企业,县(市、区)局及基层所必须要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查,对于推荐申报(含继续申报)AAA级公示企业的,在系统申报时必须上传市场监管干部最近半年内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查的表格,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
(十)加强对公示企业的动态监管。市场监管机关发现已公示的“守重”企业存在《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撤销情形的,应立即启动对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按照谁公示谁撤销的原则进行撤销。
县局联系人:市场规范管理科徐阳,电话:0571-64812407,手机:17857010181、短号:570080
技术支持:杭州软易科技有限公司李忠敏、吴志强、吴春峰、许明明,电话:0573-82718931,82714898,82714668。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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