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聚集“三服务”着力提升企业群众基层获得感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洞头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3月4日 |
洞头区司法局聚集“三服务”着力提升企业群众基层获得感
洞头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强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导向,通过“组团式”法律服务形式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基层的获得感,全力助推“海上花园”建设。2018年,走访服务企业120余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8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227件,为村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意见45余条。
一是聚焦服务企业,构建法护营商软环境。做好宣讲“传声筒”。组织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的的普法志愿讲师团,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等节点,深入劳务市场、用人单位、工业园区开展《劳动法》、《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引导企业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做好需求“听诊器”。以“法律体检”为载体,组织律所、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力量通过服务恳谈会、调查问卷、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充分了解企业法律困难和问题,以一企一档为原则建立专业的“法律体检报告”,进一步掌握企业法律需求。做好服务“智囊团”。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帮帮团”培育工程,打造涉企风险管控、破产重组、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团队,通过上门服务、“专人热线”、微信咨询等方式提供企业涉法证据保全、合同公证、调解纠纷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提升依法经营水平。2018年共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活动36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法律体检101次,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6次。
二是聚焦服务群众,传播法治惠民正能量。打造一站式平台。以区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建立健全7个乡镇(街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优化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主动“打包”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供“便利店式”的服务模式,结合“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服务巡回门诊”等送法律服务入村居的活动,打造“区——乡镇——村居”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深化贴心式服务。对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将审批时限缩短至当场完成,对农民工、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人群实施“一通道、三优先”的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畅通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手续。构建交互式供给。针对群众差异性法律需求,构建“农村法律顾问E服务”制度,在“律师下乡赶集”制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两委、法律明白人等建立微信法律服务群,形成103个村(社区)实体、云端双重覆盖,实现“现场+在线”的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法律服务。2018年法律服务中心办理各类服务2071件,村(社区)法律顾问走访、服务群众2800人次。
三是聚焦服务基层,打造社会治理新高地。锻造服务基层“新引擎”。创新“党组成员+科室+基层司法所”的“1+1+1”模式,通过“科室联所、干部联村”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力量,协同农村法律顾问主动融入村级事务管理,为村务管理、决策进行把关,依法全程指导或直接参与村居法律风险评估、疑难信访等,逐步提高村务法治化管理水平。拧紧矛盾纠纷“安全阀”。探索矛盾纠纷网格化管控新模式,借助镇街平安网格管理方式,积极推动辖区民警、农村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者、党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力量进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接到户、覆盖全员”的网络力量,进一步实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筑牢依法治理“压舱石”。以“民主法治村”为载体,推进“五民主三公开”制度落实,全面部署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完善,挖掘乡贤“说法议事团”、“和事佬”等社会组织,拓展特色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开创基层依法治理新局面。2018年受理矛盾纠纷2358起,成功化解2351起,调解率达99.7%,新建法治文化阵地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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