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综合整治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 所在地区: | 四川-内江-隆昌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3月22日 |
各潜在供应商:
隆昌市水利局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隆昌市古宇庙水库及柏林寺水库—隆昌河水系联通综合整治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隆昌市水利局
二、采购项目:隆昌市水利局隆昌市古宇庙水库及柏林寺水库—隆昌河水系联通综合整治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元(以同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项目内容、对承接主体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对以上项目拟实施的采购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同时反馈给隆昌市水利局。
地址:隆昌市滨江路二段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2-3958075
隆昌市水利局
2019年3月22日
附件一、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 项目概述
隆昌市水利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隆昌市古宇庙水库及柏林寺水库—隆昌河水系联通综合整治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本项目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 方案编制背景
隆昌河是隆昌市境内重要河流,穿越市区,与2个中型水库(古宇庙水库、柏林寺水库)、沱灌干渠相连。河道水资源利用率为37.6%,河道水质以Ⅴ类为主,目前隆昌河水质状况不容乐观。隆昌市古宇庙水库及柏林寺水库-隆昌河水系连通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柏林寺水库以南的隆昌河流域范围内,途经隆昌市城区,工程主要涉及隆昌市金鹅街道办事处。
隆昌市古宇庙水库及柏林寺水库-隆昌河水系连通综合整治工程占地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部分,永久占地主要为拓宽河道、新建生态引水渠道以及新建生态堤防,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包括指施工临时道路、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
土地复垦面积:临时占地约676.71亩(最终以施工设计单位测算的面积数据为准)。
- 方案编制依据及要求
- 须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6-2011)、《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592号令)、《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等法律规范、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
-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等要求,方案内容须达到国家或自然资源部等行业标准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深度的要求,土地复垦方案必须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评审和审批。
- 成果资料及内容要求
- 土地复垦方案成果必须符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划及报批要求和满足编制深度、内容的要求;
- 成果提交包括报告书、报告表、估(概)算书、附件、附图集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等;
- 提交纸质成果文档4套及电子文档1套。
- 商务要求
- 履约时间和地点
- 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提交履约成果至采购人,并于履约成果提交后的30个日历天内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批文。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成交金额的10%。
- 交款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项目验收合格满3日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服务质量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3日内,递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通知书给收款单位,并由其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人工劳务、设备投入、保险、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 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提交履约成果并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批的批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部分。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 违约责任
-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 如供应商未在规定的履约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视为供应商未能履约,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
-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每迟延一天扣除每日1%的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验收方法和标准
- 采购人在供应商通知履约完毕后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 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其他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供应商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项目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
-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 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附件二、对承接主体的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附件三、绩效评价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提交履约成果至采购人,并于履约成果提交后的30个日历天内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批文,完成情况和履约成果符合履约验收方法和标准要求。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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