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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建设领域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在地区: 四川-乐山-沐川县 发布日期: 2019年3月25日
建设快讯正文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9建设领域文明施工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在建工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9年建设领域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乐住建发〔20192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9年建设领域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226


                                  2019建设领域文明施工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文明管理工作,强化建筑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保持本系统建筑文明施工规范,促进建设系统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二)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施工物料100%覆盖堆放、工程渣土车辆100%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平整、旧建筑物拆除工地100%湿法作业。

(三)建筑污水处理。建筑污水必须集中收集和沉淀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方能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治理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治理重点

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将“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作为检查整治重点,将文明施工落实到位。主管部门将充分运用行政、经济、信用等级评定等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对扬尘治理和污水达标排放工作不力的企业,年度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按《四川省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抄送执法主管部门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首要责任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是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责任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县住建局建管股备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防治任务书,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建立健全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等信息,并及时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是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当将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规划,对发现存在扬尘污染行为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建立建筑施工工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将扬尘防控责任落实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监督计划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开展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各类施工扬尘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立即实行停工整顿,并跟踪整改,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建筑工地围挡、物料堆放、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清运及裸露土地绿化固化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组织开展夜间抽查,根据扬尘整治工作要求,掌握夜间施工项目,积极主动有针对性开展督查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因土方管理、扬尘控制不力被责令整改、暂停施工的,对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告诫。对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采取诚信扣分、行政处罚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对整改不力、反复出现扬尘污染问题的,按行政处罚上限处理,同时加大对各责任主体不作为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整治标准

(一)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1.裸露土方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实行分区管理,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2)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严密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在桩基、基础施工阶段需进行土方晾晒的,设置晾晒区,土方经晾晒达到设计要求后及时进行覆盖。

2.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应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实施全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定期维护,保持围挡(围墙)整洁、美观、坚固。

2)对于破损、缺失的围挡(围墙)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3)严格控制施工围挡范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围挡确需占用道路的,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施工过程的防尘降尘管理

1)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进出道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严禁带泥上路。

2)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堆放,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并设置标牌。

3)工程施工至2层及以上时,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外立面及临边防护栏杆应当使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密目安全网应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4)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及使用过程中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应及时回收。

5)施工现场土方、爆破施工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采取湿法作业,安装喷雾或喷淋等降尘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6)主城区所有在建工程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市住建局远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图像清晰、覆盖全场,尤其是要将施工现场出入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顶端、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纳入视频监控范围,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7)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保证施工现场湿润不起尘。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8)市政工程施工中应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尤其在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采取洒水、雾炮、喷淋等措施降尘。灰土和无机料采用预拌进场,碾压后及时洒水降尘。

4.垃圾的处理控制

1)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

2)施工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

3)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存放点,垃圾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二)全面加强拆除作业扬尘治理

1.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工业厂房、烟囱、高炉等建(构)筑物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并实行报备制度。

2.拆除作业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现场配备专业洒水、喷淋、喷雾设备,拆除过程中要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抑制尘土飞扬,避免扬尘污染。实施爆破作业的,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

3.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或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拆除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4.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全天不少于4次。拆除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三)全面加强建筑土方作业、渣土运输扬尘治理

1.土方作业

土方作业必须采用湿法作业,严禁起尘。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回填作业。

2.渣土运输

1)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城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2)渣土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使,沿途不丢弃、遗撒渣土。

3)施工现场落实两不进,两不出,即无准运许可证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超量装载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

(四)全面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

1.建立扬尘治理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厂区内要有封闭围墙,固体垃圾存放点要搭建房棚,做到地面硬化、道路完好清洁、未硬化空地进行绿化;配备砂石分离机、沉淀池等回收设备设施,对废弃物和废水进行回收、分离和再利用,垃圾要及时清运。

2.骨料料仓、搅拌楼(站)、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进行全封闭,安装降尘喷淋装置,及时降尘;搅拌主机、筒仓配备收尘设施,粉料筒仓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不得泄露。

3.厂区门口设置冲洗设备,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驶离生产厂区和归站均要进行冲洗,严禁车身车轮带土带泥上路,行驶中应对滑槽等活动部位进行固定,按规定装载量装运混凝土,确保不产生漏洒。

、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91月)。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署,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扬尘整治工作台帐,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201915月)。各方责任主体要履行好隐患排查职能,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落实防治标准要求,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对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单位和人员,实施公开曝光和问责。

(三)总结阶段(20196月)。认真总结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及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落后企业和项目公开通报批评。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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