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市南溪区月亮湾工程(消防安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 所在地区: | 四川-宜宾-宜宾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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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宜宾市南溪区月亮湾工程消防安装工程部分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宜宾市南溪区月亮湾工程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月亮湾项目业主指定的范围的消防设计及施工 (三)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 (五)情况简介:通过本次专业分包招标,将确定符合资格审查的消防安装专业分包单位,作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月亮湾工程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类似业绩要求:提供消防工程设计业绩和工程造价不低于5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安装工程类似业绩至少1个(1.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2.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 (五)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四、报价方式: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15%作为最高控制价,完成工程量最终已审计结算结果为准(报价已包含消防设计费和审图费)。 五、项目付款方式: 消防安装工程付款方式:按中标下浮比例进行工程款支付,消防施工图完成消防审核后支付20%预付款,工程安装并调试完毕后支付工程款的40%,消防验收后支付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结束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工程付款须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人须知: 1.招标人对投标人劳务作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限时进行整改;若投标人不配合、拖延整改,招标人将罚款2000元以上并视情节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权力。 2.业主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对投标人实施的每二次罚款视为投标人一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累计被记三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三)主要材料费用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询价确定,完工后材料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项中扣除(主要材料采用国标) (四)投标人必须确保工程技术、安全、经济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招标人不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检查,如因投标方资料问题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计量和验收送审,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五)项目消防验收涉及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5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200.00元 (三)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参加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交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信封密封,未密封单位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保证金密封袋上注明:宜宾市南溪区月亮湾工程(消防安装)专业分包中标比选),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现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比选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并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为一正两副,并密封完好。 (一)投标报价函。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开标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合一的证件需提供新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单位以上证件。 (四)类似业绩要求:提供消防工程设计业绩和工程造价不低于5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安装工程类似业绩至少1个(1.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2.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 (五)主要人员要求:需根据工程内容合理配备人员计划 (六)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主要技术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七)投标保证金转账电子回执单。 (八)施工期间资金保证措施。 (九)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报表,无亏损 十、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10时(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十三、开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方案、技术力量配置、施工期间资金保证等进行评审,择优而定。 十四: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708297700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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