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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和农业机械首台引进项目的通知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淳安县 发布日期: 2019年3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16〕103号)、淳安县农业局《关于下发<淳安县农业领域“机器换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淳农〔2017〕1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9年度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农业机械首台引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县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有承担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的品种、栽培、土肥、农技(机)推广人才队伍,有生产规章制度、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机械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程。

2.具备一定的机械化作业生产装备,有固定场院、车有库、农具有棚、有停放场和作业场地,整体布局相对集中连片,机械化技术水平相对较高,有基本的服务组织。

3.具有50亩以上核心示范区。

(三)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5个月,所有立项项目须在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验收材料。已列入或已申报其他财政扶持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

项目实施期间,实施主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田(园)地改造和引进新产品新技术,实现关键环节和重点技术突破,达到《淳安县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中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示范项目在茶叶、干水果、蚕桑产业各建1个,资金主要用于对机库、水电、路、渠、园地等基础实施建设。

(四)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申报主体应完整填报《淳安县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对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基础条件、现有设施设备清单、服务规模(需说明具体区域)、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车库及园地建设情况等的填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申报项目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2.乡镇初审。各乡镇对项目申报主体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报送材料。各乡镇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纸质申报表需所在乡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稿。

(2)附件材料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及帐号;土地流转合同;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证明材料(基地全景图,现有主要实施设备、认定匾牌、获奖证书等图片)

4.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

二、农业机械首台引进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对象

我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二)补贴机具

我县首次引进且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先进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每年分两批申报,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31日和6月30日。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时应完整填写《淳安县农业机械首台引进补贴项目申报表》,各乡镇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按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淳安县农业机械首台引进补贴项目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2.申报主体须将项目申报表、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企业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银行账号等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申报表电子稿于截止日前报县农机管理总站。

3.项目必须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三年内不得申报项目。各申报主体必须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提供的票据真实有效。已列入或已申报其他财政扶持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

4.所有立项项目必须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验收材料。

受理单位:淳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联系人:冯玉琴, 电话:64810292

附件:1.淳安县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2.淳安县农业机械首台引进补贴项目申报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

 

淳安县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实施面积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建设计划

机具、基础设施名称

机具生产企业及型号、基础设施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投入(元)
















(可加行)





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基础条件、现有设施设备清单、服务规模(需说明具体区域)、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车库及园地建设情况等)。(可另附纸)

项目所在地乡、镇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县农机管理总站、乡镇、申请者各存一份。

 


附件2

 

淳安县农业机械首台引进补贴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实施地点




通讯地址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建设计划



机具、设施

生产厂家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投入(元)



















(可加行)








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基础条件、现有设施设备清单、服务规模(需说明具体区域)、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车库及加工场地建设情况等)。(可另附纸)

 

 

 

 

 



项目所在地乡、镇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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