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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19年4月18日
建设快讯正文

本报讯(通讯员池瑞辉 全媒体记者王超)4月15日下午,海曙区教育局发布了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年海曙区招生政策基本和去年一致。根据文件,区直属小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学校具体实施。区直属初中继续坚持“中小学校校对口”的原则。西片区中、小学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乡(街道)统筹安排,教辅室具体实施。

同时,海曙区招生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其中,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新增了与积分相关的内容,主要变化如下:

1.原新芝小学服务区一年级新生将统一安排到高塘小学入读。

2.姚丰学校(暂名)计划于2021年秋季交付使用,该地段适龄儿童可进行预登记,如果达到开班条件,将借地办学入读;达不到开班条件,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3.今年义务段小学招生对象应为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持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海曙区教育局审批。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入学前在区外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后,户籍迁入海曙区要求入学的儿童;入学前在本区内办理延缓入学后,户籍对口学校发生变化的海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4.流动人口子女按照《海曙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2019年秋季入学属于过渡期,具体办法如下:  (1)入学条件。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本区小学的,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父母一方在海曙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截至2019年4月30日,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本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②父母一方在海曙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9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以上,查验日仍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③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19年4月30日,在海曙区暂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或有暂住记录,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2)录取规定。流动人口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根据今年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录取:①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有积分的,以积分高低作为先后顺序予以录取。②在安排上述流动人口子女完毕后,尚有余额的,再安排父母双方无《居住证》但有暂住一年记录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2020年起,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将严格执行《居住证》积分入学政策,不再实行《居住证》与暂住记录并行的过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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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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