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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工商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所在地区: 云南-昆明-五华区 发布日期: 2019年4月19日
建设快讯正文

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区工商联于2017年3月13日至4月1日筹备和接受区委第四巡察组政治巡察,在巡察组进驻期间,总结报告2014-2016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配合完成15天进驻巡察的查阅台账资料、谈话、调查核实等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进行巡察整改,在昆明五华网站上公开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区工商联党组班子非常重视,逐条制订整改措施,党组班子和党组书记亲自带头制定整改方案抓落实,扎实进行整改,全力抓好落实工作,经过不间断地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分解责任

区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一对照,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由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杨家丽负总责,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所分管范围的整改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做好巡察整改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深挖存在问题的思想、制度、工作等原因,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将梳理出来的四个方面8项整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提出13条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措施,下发整改清单至相关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人,倒排时限进行落实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全年,整改工作全面覆盖各项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落实情况,听取整改落实情况进展,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到岗,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完善制度,促进整改

区工商联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党组班子紧紧围绕政治巡察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坚持“四个意识”,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对账销号,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针对查找的问题,举一反三、着眼长远,从制度入手主动整改存在问题,自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和修订出台了包含议事制度、综合管理、后勤管理三个方面的25项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下发到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基层商协会、工商联兼职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代表、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等严格执行和接受监督。另外,还制定《五华区联系驻区商会“政商直通车”会议制度》、《关于成立五华区推行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五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基层商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五华区关于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方案》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狠抓整改,提升管理实效

1.党建方面的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学习制度落实不力,党组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不全;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党组会议记录不能完全反映党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的决策过程。(2)基层党的建设薄弱。基层党的组织不健全,党员人数已符合单独组建基层党组织的要求,但长期以来,以联合党支部形式开展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没有单独设立党小组;“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党组会议记录、办公会议纪录对“三重一大”的会议讨论记录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机关党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以目标责任分解落实统领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领导作用,制定《区工商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抓好执行,注重班子学习和思想建设。按要求召开“两学一做”和巡察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非公代表经济代表人士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非公领域理想信念教育常抓常新,不断注入新内涵,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不间断、不松懈,贯穿在工商联各项工作之中,完成换届选举,调整充实了企业家兼职执委、副主席、副会长,召开年末执委会学习十九大、宣讲民营经济政策、通报全年各项工作,开展测评和接受监督。及时补充招录公益岗工作人员,调整人员合理分工,优化行政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换届后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年召开党组会、主席办公会、书记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共37次。

三是经请示组织部和区机关工委意见,2017年5月统战部党组会和联合支部会研究决定,成立工商联为第三党小组,杨家丽为党小组长,重视和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按时参加统战部工作例会和联合支部政治学习。成立党小组后,按要求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机关7名党员日常管理工作。2018年1月再次请示同意批复单独成立党支部,正筹备召开党员选举大会配备班子,下步将着力抓好规范管理工作。

四是制定完善《工商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提前研究安排议题,按程序组织民主讨论和决策,及时向工商联主席和统战部长两位分管领导报告会前计划和会后落实情况,及时向第四纪工委、机关工委、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报告议题和邀请列席会议指导、接受监督,落实秘书长列席主席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党组会制度,认真及时做好手写会议记录和整理打印会议纪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分层抓好会议决议、决定的督办落实。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洁纪律执行不严,区工商联属于车改单位,区财政已核拨车补,同时在“双十万”、“贷免扶补”等工作经费列支车补、公交卡、油费,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公益岗位人员既根据劳动合同领取财政核拨的工资补贴,又同时领取专项工作经费、劳务费等多项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因2015、2016年申报“两个10万元”和“贷免扶补”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的企业数达890户,反复实地指导、查验和回头看工作量较大且时间紧迫,以致发生列支交通补贴等费用,存在忙于完成业务工作,疏于加强廉洁纪律学习执行的问题。修订完善《区工商联“两个10万元”和“贷免扶补” 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2017年,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民营办《关于印发〈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民营办〔2015〕3号)文件和市工商联《关于“贷免扶补”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经费的说明》文件要求,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宣传动员、创业培训、初审查验、跟踪管理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与扶持微型企业创业相关的支出。将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用于宣传培训、制作展板画册、印制资料和课件费、授课费、创业导师指导工作补贴等,调整指导和审核工作方法,由原零散一对一反复入户初审查验为分片、分批次集中培训解答、宣讲政策、实地查验、创业成效反馈和贷后跟踪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专项工作经费、乱发补贴的现象。2017年市工商联未予核拨以上两项工作经费,未发生支出。2018年以上两项工作经费将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外包组织开展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财政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和要求执行,区工商联将认真做好第三方监督工作,从严审核经费拨付和使用。

二是基于上一条工作实际情况,因人员较少、时间紧迫、任务较重、政策性强、放贷工作要求较高、跟踪服务工作量大,发生公益岗位人员违规领取补贴的情况。2017年1月起已停发补贴,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和财政核发工资标准落实公益岗位人员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严格执行购买第三方劳务服务各项制度和程序,严把经费审核关、划拨关、报批关,并报市工商联审批同意;如遇特殊工作要求需要列支经费给予其他合理补助,由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加强和规范公益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合理分工,并加强作风纪律监督。

三是严格遵守津贴补贴制度。坚决维护国家公务员工资政策的严肃性,做到“三个一律不准”,即: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资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资金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决不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四是切实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两个责任”从严实施自我监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一岗双责”,制定“不作为慢作为”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学习创文问责办法,通报典型案例,实行阳光政务,让人、财、物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配合落实好“最多跑一次”涉企事务办理。召开党组会、全体人员行政办公会传达学习市、区纪委《关于认真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有关纪律要求》、《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学习贯彻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报告和区委吕书记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区委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规范津补贴和奖励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2017年党组民主生活会,再次严查督办上一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措施、整改问题和责任清单、整改方案的落实整改情况,接受区机关工委和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区委第七督导组的监督,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畅通“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监督渠道,接受企业、群众社会各界监督。配合做好“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各项工作,及时、方便、快捷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3.内部管理方面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具体为:

(1)没有内控制度,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6月及时重新完善拟定《五华区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人员使用的内控管理,财务工作实行秘书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批制度。审批权限:开支经费先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核,再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进行审批。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预算。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没有预算一律不得支出,严格部门预算执行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一律不得列支和报销。

三是严格经费的使用管理。①500元以上的经费原则上使用支票支付。②现金、支票领用时,应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审批单》,按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人员处领用。③经费领用三日内,将原始凭证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报财务人员核定后报销。经费使用由财务人员按照《区国库统一支付试点单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负责办理,财务人员在单位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受理本单位业务经办人的收入和支出凭证的核销工作,并及时对核销的凭证登记人账。

四是严格报账工作程序。①预审原始凭证:经办人报销经费时,须将原始凭证交财务人员进行预审,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复核金额是否准确;原始凭据是否有经办人注明用途并签名,购买实物的还须证明人签名并附上物品明细清单。②整理原始凭证:经由财务人员对预审符合有关规定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再按照审批制度要求的权限分别报领导审批。③报销支付:财务人员根据票据的数额及用途,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审批权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经审核无误后,用现金或支票予以报销支付。

五是严格执行报账要求。①财务人员对于原始凭证不完整或有错误的退回经办人按要求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进行预审;②审批人不能对自己经办的事项进行审批;③严禁用白条或收据报账;④对于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以报销。

(2)多次出现大额现金支出,不符合区财政局对预算单位现金管理限额的有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巡立改,2017年3月巡察进驻期间及时纠正,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出现象,严格规范本单位发放工资、考核奖金、招商引资奖金等,不得发放现金,打在各人工资卡上。

二是调整出纳王耀岗位分工。王耀与会计核对完账务并与银行对账准确后,2018年起将移交出纳工作给康臣洁,虽然康臣洁是党组成员且是工商联副主席,不符合内控制度要求,但工商联人少事多,向相关领导报备后,暂由康臣洁接替出纳岗位,待有合适人选再行调整。现已完成工作交接。

(3)报销手续不完备。记账凭证所附原始报账资料审批、证明、经办手续不全,留白较多,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巡立改,2017年3月巡察进驻期间及时完善8家企业领取2016年招商引资奖励的收款签字;

二是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严格事前审批制度,重新印制报账单,分出报销、验收、审核、审批四栏,严格签字和审批,并对活动、会议等支出附上文件、通知、采购明细清单等,委托记账公司会计工作人员和零户统管报账员严格执行,分管副职领导负责日常审核把关,实行“一把手”一支笔审批制度,要求会计对不合规的凭证一律拒收、不予做账,必须补齐,严格落实现金日记账等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

(4)拨付基层商会工作经费不规范,不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五华区工商联(总商会)基层商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结合《五华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好国家十部委和省级九委局《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按照商协会脱钩管理的要求,2017年未予下拨的1家街道商会、6家行业商会工作经费及时足额返还区财政21万元;2018积极探索实践财政配套商协会专项工作经费核拨办法,将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取第三方机构外包组织开展17家基层商协会工作经费报批、拨付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财政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和要求执行,区工商联将认真做好第三方监督工作,从严审核基层商协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从严清理、杜绝商协会涉企乱收费,严格基层商协会会费等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是2017年5月,拟定下发了《关于基层商会进一步理顺关系和加强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基层商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基层商会团体章程、行业规范修订工作的通知》;6月中旬召集17家基层商会负责人、工作人员召开工作座谈和业务培训会,请区民政局进行社团组织登记注册管理现场业务指导和解答问题,督促协调8家基层商协会开展登记注册、首次网上年检、首次三照一码换证、审计等,持续加大指导、协调工作力度,且自7月起持续加强对基层商协会多轮脱钩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探索实践,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督办。完成21家商协会多轮涉企收费清理检查,没有发现违规现象;开展清理行政人员与商协会脱钩工作,共清理行政人员49人;完成商协会财经纪律检查工作,截止目前,涉及机构、职能、人员、党建和外事、资产和财务五个方面、十个流程的脱钩任务完成过半。

(5)经查阅会计凭证后发现,存在2016年重复发放2名退休人员节日福利费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立巡立改,2017年3月巡察进驻期间及时向2名退休人员追回多领取的2400元福利费,立即足额返还财政账户,以后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严格执行节日福利费发放标准和范围、时限,不得发放现金。

4.其他方面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自2011年以来,区工商联先后有一位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离任及另一位常务副主席离任,均未进行过离任审计。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对接区审计局,按照区审计局的意见和工作安排配合完成审计工作,规范管理,强化整改落实。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的具体带领下,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区工商联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风清正气组织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企业家执委班子和党组班子、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工商联各项工作卓有成效,极大地促进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17年度7家基层商会、15家会员企业参与精准扶贫、万企(商)帮万村、光彩事业、创文等各项工作,2017年捐献款物价值93万元,2018年至今捐献款物价值6.7万元,同时组织完成“贷免扶补”小微企业扶育工作,为90户企业办理贷款801万元,确保全部款物及时足额直接落实到帮扶对象手中,工商联有效开辟“政商直通车”制度,只做好组织服务工作,企业所捐款物一律不经手、不过账,实行企业和困难群众(村)点对点、面对面,做到资金运行和财务监管“零差错”,实现廉洁服务企业。2017年末组织210家民营企业线上评议28家区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五华实践得到进一步检验。因实绩突出,2017年末被全国工商联评为“五好”县级工商联、省工商联评为全省“五好”县级工商联示范点,一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受到各级各界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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