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我省启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年5月—12月为集中治理阶段。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分类施策、长效治理”的原则,我省将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将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