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呼图壁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昌吉-呼图壁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29日 |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明确和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且高效运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立由县政府负总责、县水利局全面负责、乡镇具体负责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四项指标符合要求。现将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主管责任人:丁大明(县委副书记、县长)
分管责任人:陈守余(县委常委、副县长)
电 话:18139010606
赛力克江(副县长)
电 话:18099000333
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资金和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筹措落实,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主管责任人:李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电 话:15909943099
分管责任人:吴生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总站站长)
电 话:13039406277
县水利局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做好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年度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科学制定供水水价。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供水单位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落实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秦维虎(大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电 话:18194887666
责任人:田晓峰(五工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电 话:15001667999
责任人:毛丽娅(雀尔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电 话:19990175466
责任人:李景才(石梯子乡党委书记)
电 话:18196173999
各农牧区乡镇对本辖区农村供水安全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响应能力。压实本辖区各水厂管护责任,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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