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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广元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广环办〔2019〕13号)

所在地区: 四川-广元- 发布日期: 2019年4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19年广元市生态环境

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发〔201910号),我局制定了《2019年广元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促进新时期监测事业转型发展。

二、推进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落实落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布设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加强网络建设和突出问题会商,协同共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资源。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 “一个声音”。共建监测网络,会同市气象局基本建成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网,会同市水利局初步建成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网,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搭建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建设污染源监测体系。

三、全力抓好生态环境监测重点任务

(一)实施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支撑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在市城区及周边建成网格化空气微站监测系统,强化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

(二)实施十大流域水质预警建设工程,提高流域监管信息化水平,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国家支持、省负总责、市县实施”的原则,拟选取县域跨界和出入川监测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站。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全覆盖。形成集自动监测、水质评价、目标考核、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于一体的水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全市水环境风险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三)实施环境监测数据畅通工程,推动环境管理转型升级

依托省生态环境厅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我市数据中心,集成市、县级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整合数据资源,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交换共享体系。依托市政务云,依照共享清单,选取具备条件的市级部门开展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实现监测数据系统内纵向流通,部门间横向贯通。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市各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四)构建全市环境监测质量体系,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体系建设行动”。调度各县区工作情况,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环境监测质量责任追溯办法等管理制度,运行“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平台”,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活动实施“一站式”网上监管,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开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行动”。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自动监测站点运维机构和重点排污单位数据质量监督检查,集中检查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

四、围绕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各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一)持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提升预警预报能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酸雨、温室气体、区域(农村)及背景空气质量监测。按照“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报年” 的要求,24小时严密监视空气质量变化,开展区域性趋势预警、中长期预警,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做好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分析工作,加强夏收、秋收季节秸秆集中焚烧风险预测,为第一时间采取防治措施留足时间。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为空气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提供基础条件保障。

(二)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坚强支撑

开展全市水环境、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做好采测分离工作。组织开展地级、县级城镇、乡镇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做好水站运行基础条件协调保障工作,推进水站文化建设。

(三)强化土壤和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为打好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强支撑

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配合国家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对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开展试点监测。做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组织开展必测村庄和选测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做好农田灌溉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黑臭水体等监测工作。

(四)加强生态状况和遥感监测,为生态保护提供坚强支撑

做好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实施省域和典型生态区域的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在典型森林、草地、湿地和城市生态系统开展生态地面监测。组织对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指标的监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按要求报送考核结果。

(五)加强污染源与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为环境执法督察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实行信息公开。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完善应急监测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队伍的实战能力。

(六)认真做好声环境监测

加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噪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与评价。

(七)做好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和信息公开工作

大力推进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积极落实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联网工作,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全面联网,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确保企业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后3个月内完成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并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例行监测信息,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丰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与信息产品发布形式和渠道,不断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

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全系统、全行业推动形成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良好风气,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环保局要加强对辖区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区域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监测力量,保障人力和财力,确保各项监测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活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应将环境监测数据与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实现共享。

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各地监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各地于75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半年工作情况报告,128日前报送全年监测工作总结。

附件:2019年广元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19412


附件:
13综合科(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广元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广环办〔2019〕13号).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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