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诉结果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23日 |
黑建法〔2019〕3号
各市(地)住建局:
2018年12月26日,我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黑建建〔2018〕18号,以下简称“原通报”),对全省建筑市场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通报。通报发布后,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对原通报结果提出了申诉,我厅依法定程序对申诉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经调查,认定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分包合同系该项目建设单位伪造(建设单位另案处理)。鉴于此,取消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自原通报发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的处理意见。
(二)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调查,该项目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工期反复延长,且检查时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满足在建工程项目规模要求。鉴于此,取消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记入不良信用信息6个月的处理意见。
(三)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调查,该项目内业资料管理混乱,认定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分包合同为该公司已废止的分包合同。鉴于此,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理意见降低为自原通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该项目负责人石峰1年内不得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四)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经调查,该项目受检之前已向当地住建主管部门送达停工通知单,部分人员停工后离岗,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始终未提供相应停工证明材料。鉴于此,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理意见降低为自原通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该项目负责人魏晓东1年内不得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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