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出台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公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喀什-岳普湖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3日 |
建设快讯正文
广大用水单位和个人:
水,乃生命之源;水文明,乃生态文明之基。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地球生态系统的关键要素,当前却面临着超采和污染的双重严峻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可持续开发地下水资源、有效保护地下水环境,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内容。
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属水资源短缺国家,尤其是在南疆广袤的干旱地区,地下水往往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供水水源。只有地下水开采量不超过其天然补给量,才能保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然而,因为我县对地下水依存度高、群众节水意识和能力不够,我县地下水过度开采的问题十分突出。地下水的超采往往会引发地面沉降、河流干涸、湿地锐减、植被退化、土地沙漠化等一系列严重的地质、生态、环境问题。因此,保证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维护水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为切实加强我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坚决遏止乱采滥采地下水资源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岳普湖县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
《办法》中明确:第六条 地下水审批申请得到批准的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要求,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机电井信息自动化控制管理设施(井电双控设施)。已办理取水许可,但未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不合格的,责令限期内安装、更换,逾期不安装、更换的,供电管理部门不予供电。
第八条 县根据地区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制定本辖区每一眼机井取用地下水定额方案。
第十三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要求的水、电计量设施,依法依规交纳电费、水资源费和水资源补偿费;严格执行先交费后用电、取水的预交费制度。
第十六条 供电管理部门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依法签订符合井电双控管理要求的供电合同,配合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取用地下水供电管理的通知》(新电监办〔2013〕137号)要求,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下水取用管理,配合相关行政执法活动,不得向非法取水单位或个人进行供电服务。
第十七条 辖区内机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供电管理部门向用水单位和个人、供电企业下达停止取水(核减水量)和停止供电的通知。
(一)未办理取水许可或年度取水计划未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
(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取水用途变更或转供水的;
(三)用水单位和个人超指标取水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
(四)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单井取水量或电量指标使用完毕的;
(五)拒不安装取水、用电计量设施或擅自拆卸、改装、更换计量设施的;
(六)擅自迁移、拆除、变更电力设施安装地点的;
(七)拒不缴纳电费、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的;
(八)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关停或填埋机井处理决定的。
第十九条 对非法凿井、架电、无计量设施取水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置。对擅自拆卸、改装、更换水电计量设施,影响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准确计量的用水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四条 在水事纠纷发生及其处理过程中煽动闹事、结伙斗殴、抢夺或者损坏公私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综上所述,各用水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井电双控设施的安装和水资源费缴纳。
广大用水单位和个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坚决遏止乱采滥采地下水资源行为,是国家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让我们共同维护地下水资源平衡有序利用,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岳普湖县人民政府 宣
2019年4月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