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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级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9-04-30 河南-驻马店-平舆县
所在地区: 河南-驻马店-平舆县 发布日期: 2019年4月30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按照《驻马店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驻政办【2019】37号)有关要求,我县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经完毕。现将《县级行政审批领域证明事项清单》和《县级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凡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已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必须严格依照清单列明的替代方式执行,4月30日后一律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对群众和企业到外地办事确需我县出具的证明材料,要做好服务,继续开具;对外地群众到我县办事,需要外地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仍然要继续提供。对于“个人承诺”方式取消的事项,要确保群众签署个人承诺书简单、便利。对于“部门核查”方式取消的事项,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调整优化证明材料取消后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落实核查责任人及时进行核查。对于通过“钉钉”即时通讯平台传递的事项,各单位钉钉管理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在接到证明需求单位申请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二、及时反馈问题。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参照《县级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清单》,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内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工作,对“无证明城市”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分析研究,需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提交县“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提供技术服务的,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与市、县联通公司沟通对接。

三、强化监督保障。各相关单位不得以取消证明为由放松监管责任,要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等多种方式,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4月30日后,县“放管服”改革办将组织督查组,对“无证明城市”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无证明城市”创建后,仍向群众和企业违规索要证明材料或钉钉管理员不履职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附件1:县级行政审批领域证明事项清单

附件2:县级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清单

 

 

平舆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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