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房的朋友 这些事项你一定要注意!
| 所在地区: | 河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28日 |
建设快讯正文
为防范购房风险,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近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发出《关于市民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的告知》,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商品房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首先,购房者不要预订、购买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或者以优惠名义变相收取定金、诚意金等行为均属违法销售行为。
其次,购房者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时,要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是否悬挂于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核实预售许可证的楼号、幢号、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账户(购房时所缴纳各种购房款项均须存入该账户)等相关信息;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使用统一网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否则无法进行备案登记;未备案登记的房屋可能存在一房多卖或抵押、查封的风险。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商品房维修基金属于违规行为,购房者一定要到住建部门缴纳,并妥善保管维修基金票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若购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存在较大风险和纠纷,购房者权益也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所以请勿轻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宣传及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应谨慎辨别、理性决策。
广大市民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可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住建局住房服务中心电话:0379-66817821 66822322。(黄若若)
首先,购房者不要预订、购买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或者以优惠名义变相收取定金、诚意金等行为均属违法销售行为。
其次,购房者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时,要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是否悬挂于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核实预售许可证的楼号、幢号、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账户(购房时所缴纳各种购房款项均须存入该账户)等相关信息;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使用统一网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否则无法进行备案登记;未备案登记的房屋可能存在一房多卖或抵押、查封的风险。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商品房维修基金属于违规行为,购房者一定要到住建部门缴纳,并妥善保管维修基金票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若购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存在较大风险和纠纷,购房者权益也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所以请勿轻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宣传及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应谨慎辨别、理性决策。
广大市民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可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住建局住房服务中心电话:0379-66817821 66822322。(黄若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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