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至2020年力争年培训5000人以上
| 所在地区: | 云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5月10日 |
【日期:2019-05-10】 【来源:云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海球)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明确我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标,从今年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投入、培训机构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年培训5000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从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1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 《通知》提出,企业新型学徒制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进行激励推动,将企业、院校、社会等全要素人力资源纳入技能人才协同开发和协同发展,是弘扬我国师傅带徒工匠技术传承、绝招绝技接续优秀历史,与当代国际人才培养模式接轨的重要创新。我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将以8大重点产业、五网建设、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我省职业培训工作,创新职业培训模式,转变企业人才供给方式,也是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企业新型学徒制以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为主,一边在学校学本领,一边按月拿工资,企业新型学徒修满学分后核发技工院校毕业证;在企业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培训经费从就业补助等资金直补企业,补贴标准为4000元/人/年以上。 目前,我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实现了云南企业全区域覆盖、全类型企业覆盖、全类型职业培训机构覆盖三个全覆盖。《通知》同时强调,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属地化管理,云南各州(市)、县、乡所属企业有愿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享受当地政策。《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属地中央、省属企业,积极联系中小微企业开展学徒培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到全类型企业覆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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