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泽县西溪水源地配套设施建设项 目 (重新招标) 已由 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光泽县西溪 水源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光泽县 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 资 ,招标人为 光泽县 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光泽县西溪河上游(略)公里处佛沙水电站水坝以上(略)米河段 ;
2.2 工程建设规模:(略)沿西溪河岸铺设(略)公里口径(略)毫米全封闭球墨铸铁输水管线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沿西溪河岸铺设(略)公里口径(略)毫米全封闭球墨铸铁输水管线。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量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略)万 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 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略).(略) 元;(暂列金额:(略)(略).(略)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略)元,甲供材料费:0.(略)元,/
2.5 工期要求:(略)(略)个日历天,定额工期(略)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该项目应在(略) (略)年(略)月1日前完成取水设施及管网输水标准,(略) 9年(略)月(略)日前全面完工并竣工验收 ;
2.6 标段划分:(略);
2.7 质量要求:(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略)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略)/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略)( 1 )根据闽建法 [(略)](略) 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略) (略)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略) (略)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略) 7号)、 《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略) (略)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略) (略)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明单”; ( 3 )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根据闽检会( (略) ) (略) 号文 “ 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 ” 的要求,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 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4)根据闽建办筑[(略)]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 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查询 ( 5)根据闽建筑 [(略)] 5号文有关规定,投 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 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内不 得以责令期限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至 (略)-(略)-(略) (略):(略) 前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略)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略)-(略) (略):(略)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略)-(略)-(略) (略):(略)至(略)-(略)-(略) (略):(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0.(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现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光泽县 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略)光泽县城南新区 , 邮编:(略)(略)
电子邮箱:(略)gzxjsjxmb@(略).com
电话:(略)(略)、(略) , 传真:(略)/
联系人:(略)李先生、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
地址:(略) 光泽县凤凰花园1号楼一层 , 邮编:(略)(略)
电子邮箱:(略)(略)@qq.com
电话:(略)(略) ,传真:(略)
联系人:(略)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略)https:(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地址:(略)洪济路(略)号
联系电话:(略)(略)-(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地址:(略)光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