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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第三方机构招标合同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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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第三方机构招标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第三方机构安全评估 其他服务 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略)〕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投入初期运营必须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由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 1 (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2.1定义及说明

2.1.1 定义

下列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

2.1.1.1“甲方是指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1.1.2“乙方是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1.1.4“项目是指长沙市轨道交通 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

2.1.1.5“评审服务是指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具体内容参见合同附件。

2.1.1.6“甲方代表:(略)

2.1.1.7“评审服务项目组:(略)

2.1.1.8“项目经理:(略)

2.1.1.9“是指日历天数。

2.1.1.(略)“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日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日的时间段。

2.1.1.(略)“书面的(或用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等。

2.1.1.(略)“不可抗力:(略)

2.1.2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府各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1.3 双方关系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要加强沟通与协调。

2.1.4 合同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合同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都应使用中文。

2.1.5 提交资料、时间

为乙方正常开展项目评审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开展的有关资料。为便于执行,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交项目开展所需资料、文件和信息目录清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求后,在乙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给乙方。

2.2服务范围

乙方应履行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工作内容在附件中规定。

2.3合同终止

在本协议的服务期满和甲方对乙方费用的支付完成后终止本合同。

2.4合同修改

本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范围)的修改,只能以双方书面同意的方式进行。

2.5合同总价及支付

2.5.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略).(略),是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所对应的价格,包括乙方为提供本项目技术服务所产生的人工费、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综合管理费和税金(详见费用构成说明)。

2.5.2 费用构成说明

长沙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前期咨询;2、预评估会议:(略)(略)左右(含前提条件审核、功能测试核验);3、正式评估会议:(略)(略)人左右;4、整改落实情况复审。

本项目的总费用为陆拾伍万元 ,包括专家咨询费及交通费(不含长沙市内交通)。

2.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付款1次,即合同总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元在甲方取得市政府开通批复后,凭付款申请单、甲方出具的评审会证明文件、发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工作方案、成果文件、成果批复文件、根据项目情况要求补充的资料等向甲方请款;审核过程中,乙方需协助甲方并提供结算金额审核所需要的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略)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人民币陆拾伍万元

2.6安全责任

2.6.1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对甲方参与评审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2.6.2合同服务期间,乙方应对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2.7税费

2.7.1中国政府按照现行税法向甲方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应由甲方承担。

2.7.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应由乙方承担。

2.8资料保密

未经合同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不得利用对方所提供的资料或任何合同执行期间产生的数据、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参与与本合同外的、与对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泄密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9不可抗力因素下的合同履行

9.1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认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

9.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本合同应自动顺延履行,且双方不被视为违约,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终止或减少上述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一旦消失,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

2.(略)合同生效、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

2.(略).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略).2在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合同即行终止。

2.(略).3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可对合同书进行变更。要求变更的申请及变更补充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2.(略).4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中止提供评审服务或终止本合同,则应当在十四((略))天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提供服务。

2.(略).5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略)

初期运营安全评估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略),说明:(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苑家园支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甲方满足市政府开通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取得市政府开通批复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为评审服务工作所必需的工程资料。

6.2甲方负责在评审服务过程中,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与乙方配合工作,组织协调施工、供货各方与乙方配合工作。

6.3 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支付细则详见合同标的及金额中的2.5.3合同价款的支付。

6.4乙方应充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

6.5现场培训等相关辅助服务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要人员在整个项目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因特殊原因需发生变更时,须经甲方认可,方可更换。

6.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主要工作须根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的关键节点及工作目标开展评审服务工作。

6.8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本项目执行及后续执行期间产生的所有文本资料(包含会议纪要、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报告等)。

7.违约责任

7.1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 若在双方商定的时间节点内因甲方责任,造成专家评审会延迟完成,则甲方按照合同总额的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关键方案或评审意见,甲方承担相应后果。

7.4乙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5若在双方商定的时间节点内因乙方责任,造成专家评审会延迟完成,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6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关键方案或评审意见,则乙方按(略)/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略).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略).其他条款

(略).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略).2甲方和乙方就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正式联系,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确认。



注:(略)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略)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略)号安全大厦
法定代理人: 胡岳龙 法定代理人: 张兴凯
委托代理人: 彭叶青 委托代理人: 史聪灵
电话: (略)-(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略)-(略) 传真:

附件列表:(略)
  1. 成交通知书(略).pdf
  2. 合同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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