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深化粤港澳环保合作,是建设粤港澳绿色大湾区的必然要求。粤澳两地政府签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要求推动两地环保服务市场开放,共同举办环保技术和国际环保博览会,推动广东与欧盟、东盟与葡语国家在环保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粤港两地政府签署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要求推进两地发展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合作,举办环保博览会。支持澳门、香港分别举办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香港环保国际博览,被列入(略)年泛珠区域环保合作年度重点工作。
由澳门特区政府主办,包括广东在内的泛珠各省(区)政府协办的(略)年~(略)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MIECF)将于各年3月(略)-(略)日在澳门举办,大会将以“共建绿色低碳新时代”为主题,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葡语系国家、欧洲国家的参与者互动交流,开拓商机,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将作为特邀支持单位。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香港环境局协办的(略)年~(略)年香港国际环保博览将于各年(略)月(略)日-(略)日在香港举行,博览会将透过深化与各环保界别的合作,展示更多配合绿色城市发展的环保产品和技术,是亚洲最具影响力的展览会之一。我省将组团参加(略)年~(略)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和(略)年~(略)年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以宣传展示广东环保成果和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促进我省环保产业对外交流合作。依照惯例,省领导将率广东省政府代表团出席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并将巡视广东省展馆。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经写入十九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一)资料收集及展馆设计
收集广东省环保、节能、减排成果、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等资料,设计富有广东特色的展馆,集中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和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
(二)搭建广东展馆
根据主办方要求,搭建反映广东特色展区(澳门展(略) m2,香港展(略)m2),展现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环保产业先进技术和发展成就,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出广东省环保产业的发展情况及市场需求。
(三)组织省内环保企业参展
根据省政府要求,分别于(略)年~(略)年的3月、(略)月,组织我省环保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组成广东省参展团参加展览,加强粤港、粤澳环保界的交流和合作,密切粤港、粤澳环保合作,推动我省环保产业对外交流合作。
(四)组织泛珠三角区域环保技术交流会及同期论坛会议
受澳门环保局和澳门贸促局的委托,在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期间举办泛珠三角区域环保技术交流会,组织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环保产业协会参加会议。受香港环境局的邀请,组织广东省环保产业的业内专家、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参加亚洲环保论坛和大湾区环保技术交流会,协助香港环境局安排有关专家、企业代表作主题发言。
(五)组织企业对接交流活动
组织参展企业参加主办方的对接交流活动,提前收集汇总参展企业需求,让参展企业能与国内外其他企业配对交流,以提升参展企业在展会现场沟通交流效率,提高开展业务合作的机会,实现精准有效对接。
[三]、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
(一)进度安排
1.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2月下旬-3月中旬:(略)
3月中旬-下旬:(略)
3月(略)-(略)日:(略)
2.香港国际环保博览
6-(略)月:(略)
9月-(略)月上旬:(略)
(略)月8-(略)日:(略)
(略)月(略)日-(略)日:(略)
(二)预期成果
组织拥有先进技术或产品、为环保、节能、减排做出突出贡献的环保企业分别赴澳门、香港参展,设计搭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广东展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海内外客商集中展示我省在污水治理、大气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废处理处置、生态修复、环境监测等多个领域的先进技术和装备,展示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和环保产业发展水平。通过展览展示、论坛会议、对接交流推动我省相关企业与澳门、香港、泛珠区域以及国外企业间的合作交流,加强粤港、粤澳及泛珠区域的环保产业合作。
[四]、意向单位相关资质、商务条件或服务条件要求(拟定择优项)
(一)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格。
(二)具有主办环保相关展览的能力与经验,具备连续五年组办相关国际环保合作论坛及展览的经验。
(三)具有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具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
(四)具有环保行业管理经验和基础,具有丰富的环保行业资源,能满足展会行业企业对接交流需要。
(五)与泛珠区域各省(区)环保产业协会联系密切,具有举办泛珠9省环保相关活动的经验和案例。
[五]、项目预算
(略)年~(略)年,每年(澳门论坛及展览、香港博览合计)预算金额:(略)
注:(略)
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供应商完整名称、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非拟指定的供应商登记时请提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提交地点:(略)
提交方式:(略)
联系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