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医院洗衣房服务对外托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洗衣房服务对外托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S(略)-(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年 (略)月(略)日
开标日期:(略) 年 1月(略)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略)号
中标金额:(略)(¥(略).4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招标人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略))(略)号文件
收费金额:5.(略)万元
公告期限: (略) 年 1 月 (略) 日至 (略)年 1 月(略)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下午(略):(略),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略)(略)-(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供应商主要业绩:
(略)年3月1日,安庆市立医院洗涤服务外包;
(略)年(略)月(略)日,太湖县人民医院布类用品租赁式洗涤服务外包;
(略)年8月(略)日,广德市人民医院布类洗涤外包租赁服务;
(略)年1月(略)日,望江县医院布类用品提供及洗涤服务。
2、项目节约率:6.(略) %
特此公告。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1月 (略)日
附件:
- [SZCGS(略)-(略)-1]舒城县人民医院洗衣房服务对外托管采购项目第1包.LAZF
- 招标文件.doc
- 招标文件.pdf
- 评标办法.xml
- 招标文件.pdf
- 评估报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