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乙方:福清市三华矿泉水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略)]JYJT[GK](略)的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矿泉水招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略)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略) |
生活饮用水 |
生活饮用水 |
3 |
年 |
国内
|
(略) |
(略) |
灵石谷天然泉水 |
(略)L |
无 |
| 合计: |
(略).(略)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略).(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以每周或者每月固定时间送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清荣大道(略)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一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略) |
每月按实结算,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月所使用量(经单位人员签字确认)的登记账本按实按量结算;中标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发票及相关的报销凭证,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略)。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
(略)、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略)、知识产权
(略).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略).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略)、解决争议的方法
(略).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略).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略)、不可抗力
(略).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略)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略).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略)
(略)、合同条款
包装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乙方免费提供饮水设备和桶,饮水设备及桶均符合国家或企业标准,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不得在中标后因此条理由增加合同价。乙方根据甲方用水需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按照现行饮用桶装水企业标准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在合同期间,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未开封的桶装水进行水质抽检,若发现乙方提供的桶装水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本月桶装水费用并终止合同,且此次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略)、其他约定
(略).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略).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略).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略).5其他:(略)无
。
| 甲方: |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
乙方: | 福清市三华矿泉水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清市清荣大道(略)号 |
住所: | 福清市东张镇三星村灵石国家森林公园 |
| 单位负责人: | 吴文智 |
单位负责人: | 林之芳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林淑琴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 开户银行: |
福清市建设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清分行
|
| 账号: |
(略)
|
账号:(略) |
(略) |
签订地点: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