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恢复公告
致:(略)
大姚县六苴河河道治理工程(三、四标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2)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于(略)(略)年2月3日发布了招标暂停公告。目前根据相关要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已于(略)年2月(略)日全面恢复,经与招标人商定,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大姚县六苴河河道治理工程四标段的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对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的特别提醒》,并配合执行,对不配合执行者,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年2月(略)日
对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的特别提醒
根据《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查验管控疫情重点地区来楚返楚人员的紧急通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楚公管发〔(略)〕1号)等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配合执行。
一、省外参与投标的企业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省外进入大姚的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要求提前到大姚隔离点进行隔离(略)天后方可参加招投标活动,具体需要隔离的人员电话联系代理公司报名,由代理公司与大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后确定隔离场所,隔离期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与项目交易及相关工作的到场人员应当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1、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限派2人参加开标、评标活动。
2、投标企业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应当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到现场时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1)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后,方可参与项目现场开标;代理机构应当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项目开评标业务代理,到现场时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2)和代理机构盖章的身份信息后,方可参与项目开评标业务代理。
3、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使用“云南抗疫情”入场二维码成功扫描,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略).3°C)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中心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
4、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开、评标结束,相关人员应立即离开交易场所,并使用“云南抗疫情”出场二维码成功扫描后离场,不得逗留,不得聚集。
附件1
投标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属于疫区、没有与疫区人员接触、不属于隔离已满(略)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略)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