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略)年度城区时花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繁昌县(略)年度城区时花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WH(略)CG(略)HW(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 <>
开标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芜湖春满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 (略).(略)元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繁昌县(略)年度城区时花采购项目,1项,(略).4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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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名单: 葛杰、魏来林、杨翠华、章志强、葛勇。 <>
招标人名称:(略) <>
地址: 繁昌县迎春东路安定河公园内 <>
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略)号(略)-(略)房<>
项目负责人: 杨钊 联系电话: (略) <>
收费标准: 公管((略))(略)号文 收费金额: (略)元 <>
公告期限:(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繁昌县繁阳镇杰强建设7楼(略)室(繁昌县市场监督局隔壁 ,联系电话: (略)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投标单位名称:(略)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或者投标人无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投标人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无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支持;处理意见:(略)
无业绩
特此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