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3.3 履行方式:(略)
(1)项目实施时,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影响重要单位及应用系统中断的情况
下,有序完成新建网络的调测工作并保障业务的平滑过渡。
(2)项目所含线路必须在签订合同后(略)个公历日内实施完成,开通率达到(略)%。
(3)项目所含线路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实施完成,每超过1天扣除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超过(略)天还未实施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4服务期限:1年,在此期间,如出现乙方服务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采购。
3.5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合同签订拖后,实际履约期限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止。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略),说明:(略)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略),说明:(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东塘支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及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施工完成后,进行线路数量、质量和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首付款:(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场地、环境、资料和施工条件,保证乙方运行维护服务的顺利进行。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所需环境(如场地、电源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授权进入机房进行问责,并在运维考核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4)在服务期内,因甲方单个网点变更、位置迁移等所引起的线路和设备的迁移、撤销或变更工作等均由乙方负责;
对于甲方汇聚局及以上网点搬迁,由双方酌情协商相关费用;
(5)在服务期内甲方新增或新建网点的线路和设备维护纳入本项目运维服务,并统一考核。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令第(略)号)及甲方的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
(2)在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免费提供(略)小时故障申告电话:(略),(略),7×(略)小时接受甲方网络故障申告和不间断服务。
(3)乙方应保证网络的质量和带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乙方保证项目所提供的备品备件设备和供货渠道属于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其包装、标志完全符合原厂家的标准并有相关厂商的授权。
(5)乙方在甲方授权情况下才能进入机房进行各种设备和线路的维护工作,不能修改和获取网络中的任何数据,更不得对外泄露。
7.违约责任
7.1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在情形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违约金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支付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3)如果乙方延迟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的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 协议被解除或者终止时,用户须付清所有应付的款项;否则,乙方有权追缴欠款,并按所欠费用千分之三每日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5)对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作其他不正当使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略).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署之日起 生效
(略).其他条款
(略).1年度考核
链路租赁考评办法
| 序号 | 分类 | 指标 | 标准 | 计分办法 |
| 1 | 服务保障 | 服务电话 接通率 | 服务热线电话畅通性 | 如(略)分钟内无法申报故障,发生一次扣1分 |
| 2 | 故障恢复 | 故障处理 时间 | 故障排除≤4小时 | 每超过1小时扣0.5分 |
| 3 | 服务质量 | 满意度 | 用户回访满意度≥(略)% | 满意度每低于(略)%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发生一起投诉事件扣2分 |
| 4 | 线路开通 | 线路开通 时间 | 线路开通时间≤7个工作日 | 每超过1天扣5分 |
| 5 | 线路迁移 | 线路迁移 时间 | 线路迁移时间≤7个工作日 | 每超过1天扣5分 |
注:(略)(略)分的,付当月全额合同款;评分在(略)-(略)分时,扣除当月尾款的(略)%;评分在(略)-(略)分时,扣除当月尾款的(略)%;低于(略)分,将不支付当月合同尾款。每年(略)月汇总全年月度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扣除相应合同尾款。如遇到市政施工、特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故障恢复时间经双方协商认可确认。
注:(略)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略)号天心区政府南栋(略)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