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新城安置小区二期南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 WH(略)CG(略)FW(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
开标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芜湖龙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1号c座二楼
中标金额: (略).(略)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龙湖新城安置小区二期南区物业管理服务 小区物业管理、1项 (略).(略)元,服务期三年(合同采取1+1+1模式签订) 。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莫毅民、陶敏、宋同英、张红梅、陈之华 。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9号中阳大厦2层(略)-2
项目负责人: 邵梅 联系电话:(略) (略)
收费标准:(略) 按竞价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 (略)元
公告期限:(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略)幢(略)层(略)-(略) ,联系电话: (略)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一)中标供应商(芜湖龙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业绩公示:
1、合同名称:(略)
签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建筑面积:(略).(略)万平方米。
2、合同名称:(略)3.4.5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签订时间:(略)年7月1日;
建筑面积:(略).(略)万平方米。
3、合同名称:(略)
签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建筑面积:(略).9万平方米。
(二)无效投标情况:
1、投标单位名称:(略)
依据条款、法规:(略).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法人代表电子章
处理意见:(略)
其他:(略)
特此公告。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