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环境监管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环境监管服务
项目编号:(略)ammfn(略)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6月5日
开标(采购)日期:(略)年6月(略)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安徽诚翔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略)#3号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整/年(¥:(略).(略)元/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小型企业(详见附件)
企业业绩(详见附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防疫措施承诺书(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王海、蒋国杰、孙相如
招标(采购)人名称: 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略)巢湖市健康东路(略)号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
项目负责人:潘工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略)[(略)](略)号)文件规定收取。(当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中标服务费少于人民币(略)元时,按人民币(略)元收取。)
收费金额:(略)
公告期限:(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下午(略):(略)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联系人:(略):(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略)(略)-(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6月(略)日
附件:招标文件、中小企业磋商声明函、磋商业绩承诺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防疫措施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