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 名称: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略)年度第2批委托第三方监测 服务范围:1、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略)4处黑臭水体; 2、油烟清理专项整治监测:(略) 3、应急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略) 服务要求:1、城市黑臭水体监测与评估等 服务时间:1、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略)年7月-(略)年6月 2、油烟清理专项整治监测:(略) 3、应急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经华、李效生、耿胡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略)](略)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壹仟伍佰叁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下午(略):(略)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人:(略)(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略)(略)-(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巢湖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巢湖市
联 系 人: 赵主任
联系方式: (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巢湖市半汤路(略)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工
电 话: (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
5.小型企业声明函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略)年7月3日
附件:
小型企业声明函.jpg
专家评委认可的业绩.docx
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jpg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