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
3.3 履行方式:(略)
送至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说明:(略)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说明:(略)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说明:(略)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略),说明:(略)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左家塘支行(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高铁长沙西站交通集疏运设计方案评价<>
1、道路集疏运系统评价。对最新的高架和地面集疏运设计方案的系统性、合理性和区域交通组织进行评价,并提出优化方向和建议。<>
2、交通设施布局评价。分方式、分层对各交通配套设施规模、布局、出入口、内部交通组织进行评价,并提出优化方向和建议。<>
3、交通换乘评价。从平面和竖向层面评价国铁与城市交通、城市交通之间换乘关系,并提出优化方向和建议。<>
4、站区交通组织评价。分方式对站区各交通组织进、出流线进行评价,并提出优化方向和建议。<>
5、地方与铁总相关重大问题评价。根据项目开展过程,对铁总与地方政府关于铁路、城市交通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评价,提出优化方向和建议。<>
(二)交通模型与微观仿真<>
通过建立宏中观交通模型,分析路网承载力,定量支撑片区和站区道路网规划。通过站区微观交通仿真,定量支撑站区交通规划设计,向上将仿真结果反馈至控规,向下反馈至道路和站房方案设计,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中观交通模型预测分析。在全市最新宏观模型的基础上,基于高铁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和路网规划方案,同时结合站房实施方案,将交通小区细化至每个停车场,构建站区中观交通模型,预测站区道路交通量情况和出行OD。<>
2、微观交通仿真。基于站区中观模型预测结果,对站区周边道路、交叉口、高架落客、进出枢纽停车场交通进行微观仿真分析。<>
道路和交叉口微观交通仿真<>
对站前北路、站前东路、站前南路、站前西路、望城大道、牛形山路和沿线交叉口进行微观交通仿真,分方式对进、出枢纽小汽车、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长途大巴交通组织进行仿真,并分析排队长度、行程时间和车速。<>
高架落客系统微观交通仿真<>
对东落客平台、西落客平台及两侧近端上、下匝道进行微观交通仿真,分析排队长度、行程时间和车速。<>
3、站区交通方案优化方向和建议。根据微观交通仿真结果,提出道路和交叉口设计、落客高架系统设计、交通配套设施布局、出入口设置、交通组织优化方向和建议。<>
(三)规划成果要求<>
1、成果要求<>
1)2份与设计成果内容一致的全套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须满足规划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要求,须包含WORD格式文本、全套CAD、JPG格式图纸)。<>
2)3套精装设计图册(包括全部文本文件和设计图纸以A4或A3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
3)交通仿真视频。<>
2、进度要求:(略)<>
1)(略)年8月(略)日前,完成初步成果。
2)(略)(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项目评审,后续根据国铁集团审定方案优化。
3)(略)(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成果验收评审并结题,具体时间以国铁集团审定高铁长沙西站施工图以及枢纽集疏运系统设计方案时间为准。
3、提交地点<>
1)提交成果地点:(略)<>
2)提交成果方式:(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验收标准及要求<>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略)]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的审查和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略)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略)日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6.3.在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无需另行立项实施政府采购的前提下,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详见《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费指导意见》((略)年版))。<>
6.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6.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计团队成员,但需向乙方说明理由。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设计团队成员,如因工作需要更换的,应征得甲方同意。<>
6.6.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7.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份数及进度要求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6.8.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乙方提交的编制成果存在遗漏或者错误等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9.乙方应使用CAD系统软件,并按编制办法要求制作规划成果。
7.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但乙方存在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除外。<>
7.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成果,则每延误一天,应按照甲方应付设计费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略).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 生效
(略).其他条款
如双方有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略)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略)号 |
地址: |
曙光中路(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