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略)
1、实施时间:(略)
2、实施地点:(略)
3、服务期限:(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略).(略),说明:(略)
4.2 收款账户: 建行铁银支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光纤线路要求提供单模裸光纤
2、(略)条2M数字专线必须先汇聚到运营机房,运营商提供不同路由的主备用光纤统一接入开福区财政局机房与设备对接
3、要求所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建议标准,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每条端到端线路可用率≥(略).(略)%
2)每条端到端线路误码率≤(略)-7
3)每条端到端线路障碍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线路累计故障率≤5次/1个月
4、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略)%以上
2)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略)ms
3)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
5、用户遭受DDOS攻击时,供应商应在(略)分钟内完成对线路流量的清洗,解决带宽拥塞问题,为正常流量提供带宽保障
6、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配件完全达到制造厂商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并兼容采购人设备。
7、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8、要求供应商在其线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全方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光纤线路要求提供单模裸光纤
2、(略)条2M数字专线必须先汇聚到运营机房,运营商提供不同路由的主备用光纤统一接入开福区财政局机房与设备对接
3、要求所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建议标准,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每条端到端线路可用率≥(略).(略)%
2)每条端到端线路误码率≤(略)-7
3)每条端到端线路障碍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线路累计故障率≤5次/1个月
4、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略)%以上
2)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略)ms
3)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
5、用户遭受DDOS攻击时,供应商应在(略)分钟内完成对线路流量的清洗,解决带宽拥塞问题,为正常流量提供带宽保障
6、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配件完全达到制造厂商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并兼容采购人设备。
7、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8、要求供应商在其线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全方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线路开通
(1)如需新增开通接入点的,采购方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运营商制定联系人,成交人应在收到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时开通并接入网络。如未能按时开通,则成交人需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延迟开通时间逐日累计,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线路的年租金的3%(每月按(略)天计),违约金在结算时的总租赁费用中扣除。
(2)新开通线路由采购人提供主要交换设备,成交人免费提供所有配套设备(包括手续费、测试费、材料费、移机费、施工费、以及其它线路开通所需费用),成交人只按中标租赁费湘通标准收取线路租赁费用,并负责网络设备调试配置,保证网络通畅。成交人在线路施工完毕后,应向采购人提交有关测试报告和该线路竣工图等资料,2个工作日内,如经核实测试报告与事实不符,则规定此条线路没有开通,须由成交人重新开通,造成开通时间延迟的,成交人须按规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线路变更
(1)撤销情况。因实际情况变更,接入点需撤销其网络线路的,采购人至少提前7日通知成交人撤销该接入点网络线路,租赁费接入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2)迁移情况。此次租赁的网络线路需要迁移的,成交人在接到搬迁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免费为其迁移网络,并保证搬迁后的线路符合要求,网络畅通。如未能按时开通,则成交人需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延迟开通时间逐日累计,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线路的年租金的3%(每月按(略)天计),违约金在结算时的总租赁费用中扣除。
3、线路故障扣费标准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线路中断,或超出成交人承诺的指标,成交人应最采购人予以补偿,补偿服务的时间最小单位为1小时。线路故障应扣费用在当年的额租赁费用中统一扣除
(2)当月未满足单条线路(略).9%的可用率,但累计中断时间未超过4小时,甲方扣除5日的线路租赁费,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小时(未超过(略)小时)扣除(略)日的线路租赁费用,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略)小时扣除一个月的线路租赁费用
(3)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日,扣除两个月的租赁费,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3日,扣除三个月的租赁费,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日,扣除四个月的租赁费,以此类推。
(4)网络总出口中断时间超过2小时,扣除两个月的租赁费,全年累计中断时间超过3小时,扣除三个月的租赁费,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4、平台支持
成交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和网络设备集成商进行网络建设,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和系统运行实际要求对网络运营平台进行调整,①保证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按采购人要求顺利实施和运行。
5、系统维护服务
(1)所有此次采购的网络平台配套设备、线路(含3年内新增接入点或线路需要变更或迁移的)的日常管理维护期为3年。
(2)维护期内,每个月成交人需对网络所有节点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并统计该月线路故障报表,将检测报告和故障报表送采购人,检测报告和故障报表经在勾人确认签字盖章后,作为年光纤租赁费的支付凭证。
6、技术支持
1、提供7x(略)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
2、在用户申告障碍后,(略)分钟内响应,市区内1小时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障碍,市区以外时间可适当延长
3、障碍处理完毕后,供应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障碍申告单位提交障碍报告,报告中应包括经用户签字认可的线路中断时间。
7.违约责任
1、线路开通
(1)如需新增开通接入点的,采购方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运营商制定联系人,成交人应在收到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时开通并接入网络。如未能按时开通,则成交人需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延迟开通时间逐日累计,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线路的年租金的3%(每月按(略)天计),违约金在结算时的总租赁费用中扣除。
(2)新开通线路由采购人提供主要交换设备,成交人免费提供所有配套设备(包括手续费、测试费、材料费、移机费、施工费、以及其它线路开通所需费用),成交人只按中标租赁费湘通标准收取线路租赁费用,并负责网络设备调试配置,保证网络通畅。成交人在线路施工完毕后,应向采购人提交有关测试报告和该线路竣工图等资料,2个工作日内,如经核实测试报告与事实不符,则规定此条线路没有开通,须由成交人重新开通,造成开通时间延迟的,成交人须按规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线路变更
(1)撤销情况。因实际情况变更,接入点需撤销其网络线路的,采购人至少提前7日通知成交人撤销该接入点网络线路,租赁费接入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2)迁移情况。此次租赁的网络线路需要迁移的,成交人在接到搬迁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免费为其迁移网络,并保证搬迁后的线路符合要求,网络畅通。如未能按时开通,则成交人需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延迟开通时间逐日累计,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具体的每日违约金为该条线路的年租金的3%(每月按(略)天计),违约金在结算时的总租赁费用中扣除。
3、线路故障扣费标准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线路中断,或超出成交人承诺的指标,成交人应最采购人予以补偿,补偿服务的时间最小单位为1小时。线路故障应扣费用在当年的额租赁费用中统一扣除
(2)当月未满足单条线路(略).9%的可用率,但累计中断时间未超过4小时,甲方扣除5日的线路租赁费,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小时(未超过(略)小时)扣除(略)日的线路租赁费用,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略)小时扣除一个月的线路租赁费用
(3)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日,扣除两个月的租赁费,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3日,扣除三个月的租赁费,全年单条线路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日,扣除四个月的租赁费,以此类推。
(4)网络总出口中断时间超过2小时,扣除两个月的租赁费,全年累计中断时间超过3小时,扣除三个月的租赁费,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4、平台支持
成交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和网络设备集成商进行网络建设,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和系统运行实际要求对网络运营平台进行调整,①保证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按采购人要求顺利实施和运行。
5、系统维护服务
(1)所有此次采购的网络平台配套设备、线路(含3年内新增接入点或线路需要变更或迁移的)的日常管理维护期为3年。
(2)维护期内,每个月成交人需对网络所有节点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并统计该月线路故障报表,将检测报告和故障报表送采购人,检测报告和故障报表经在勾人确认签字盖章后,作为年光纤租赁费的支付凭证。
6、技术支持
1、提供7x(略)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
2、在用户申告障碍后,(略)分钟内响应,市区内1小时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障碍,市区以外时间可适当延长
3、障碍处理完毕后,供应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障碍申告单位提交障碍报告,报告中应包括经用户签字认可的线路中断时间。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略).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略).其他条款
无
注:(略)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大院 一办公楼(略)楼、(略)楼 |
地址: |
芙蓉中路三段(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