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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司法局宁乡市智慧矫正系统建设合同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岳麓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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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略)-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司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云生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智慧矫正系统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元整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宁乡市智慧矫正系统建设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见清单1(略)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

乙方负责上门安装并调试。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略)

2、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再办理领取手续。

3、项目完工经省司法厅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拨款进度支付工程款项。

4、收款账户:(略)

5、甲方有权扣留结算价款5%作为质保金。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湖南云生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1、乙方提供7×(略)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确保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有技术人员值守。

2、乙方提供随时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培训方式根据用户需要商定,所有培训不另行收费。

3、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略)小时(如遇到紧急事故的,乙方应当接到通知后1小时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内赶到甲方处进行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乙方未及时赶到的,甲方可以委托第三人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将清单中的产品需免费提供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列明清单,在交货时一并提交。质保期内,设备及相关设备维修所需零备件,由乙方免费提供。质保期后,当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更换任何零件时,乙方应及时优惠的提供给甲方,并派专业人士进行更换、维护。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一年保质期内,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或提供免费维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由采购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报请省司法厅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项目验收时,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且服务满足甲方的需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

(3)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责任;

(4)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进行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产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及完整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

(5)乙方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崭新的合格产品,并不能存在担保物权等其他影响甲方正常、独立使用的情形。

7.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按时交付部分产品款项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该笔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合同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略)日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在不可抗力范围内免除相应责任。

4、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出售给甲方的产品以侵犯其知识产权等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承担由第三人索赔所造成的所有费用及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略)%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

(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

九、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应当在(略)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需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变更合同。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除甲方和乙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十、通知与送达

1、甲方和乙方按以下列注明的地址发送通知:

甲方地址:(略)

收 件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乙方地址:(略)

收 件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3、除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给乙方的所有通知可用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电话、短信、专人手递等方式送达,或以在网络媒体、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告等方式送达。文件送达的时间为:(略)

十一、其它

1、甲方中途变更乙方工作的要求,如工程项目增加,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增加所产生的费用。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宁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招标代理公司一份,政府合同备案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略)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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