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汤阴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汤环罚决字〔2020〕38号

所在地区: 河南-安阳-安阳县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30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单位联系人: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文章视频-[article.video]-start 文章内容

河南景翔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地址:(略)

一、违法行为

(略)年5月(略)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监察大队对你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聚乙烯塑料板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VOCs治理设施未运行。

以上事实有:(略)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略)

依据《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情节和后果,当事人年度初犯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我局于 (略)年7月2日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汤环罚告字〔(略)〕(略)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略)

根据你公司的违法情节,(略)年7月(略)日,经我局法制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理: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略),(略).(略))的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收款银行:(略)

户 ?名:(略)

账 ?号:(略)

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略)年7月(略)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