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略) | 合同编号:(略) |
甲 方:(略) | 乙 方:(略) |
合同金额:(略) | 金额大写:(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略)
1.2工程地点:(略)
1.3承包范围:(略)
紫岭国际幼儿园装修和消防工程定点竞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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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人资质要求
1.竞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装修和消防资质。
2.竞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竞价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价人必须已经在“中山市住建局的建筑工程诚信登记管理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消防系统、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中介预算所界定的所有内容。
三、完成工期:(略)
四、质量要求:
消防要符合(略)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程》验收合格标准。
五、工程要求
1、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有关内容,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及设计文件、中介预算的要求进行报价,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所发生的费用都被默认为包含在定点竞价的报价中。竞价人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的波动、气候条件恶劣、水文及其它意外困难等。
2、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规范及法规要求的建材或工程检测均要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由定点竞价中标单位自行委托,所有相关检测费用含在报价成本中,建设方不予增加。其中竣工验收前的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及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和房屋安全鉴定为必须检测项目并要相关检测结果达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规范要求。所有相关检测费含在报价成本中,建设方不予增加。
3、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用于完成该工程施工、竣工、修补缺陷的一切费用。
4、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人员的食宿地点及费用自理。
5、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障碍,不得残留、堆弃障碍物等,所需费用必须包含在竞价单价中。
6、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修改工程量外,竞价中标价将不予调整,即中标价为一口净包价(总价包干)。
7、本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实行合同总价包干(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按中标价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除招标人进行方案修改、变更外,本工程的承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8、竞价中标人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工程严禁转包和分包。
(略)、所有的工程修改、变更,其增减部分必须经建设方、监理公司确认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且变更后的工程量及金额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竞价中标人不得拒绝承担。
(略)、安全、文明施工:(略)
(略)、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
(略)、工程配套项目:(略)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中所有的材料和油漆等均需达到国家EO级环保标准,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环保要求:(略)
3、所有材料必须送样板给招标方确认并留底,要求合格率达到(略)%,样板一经确认,招标方有权保留。如因特殊情况进行材料替换要在取得建设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4、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本项目建安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前必须征得招标人(使用单位)及监理的书面同意。所采购项目的金额、材料、规格、型号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材料进场时承包单位应准备好有关质量证明向监理报验,经检查、复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
1、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并无偿保修。质量保修金的预留及支付按国家、省及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2、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结算价5%预留,质保任期为壹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
八、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签定合同后支付5%的预付款。
2.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略)%,工程办理结算审核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建设方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略)%。
3.预留结算款(略)%作为工程半年内质量保证金,半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4.预留结算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九、奖惩条款
1.如果工程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略)年1月(略)日前)完成综合验收合格或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综合验收标准,建设方有权追究承包方(略)万元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承包方承担因违约给建设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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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9月(略)日
1.4承包方式:(略)
1.5工期:(略)
1.6工程质量:(略)
1.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略)
2.甲方工作
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3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3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
3.2指派卢杰聪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4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略)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略)-(略))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略)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略)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装修、修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6.(略).工程签定合同后支付5%的预付款。
2.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略)%,工程办理结算审核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建设方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略)%。
3.预留结算款(略)%作为工程半年内质量保证金,半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4.预留结算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6.2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
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7.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7.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7.2.1乙方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方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二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7.2.2乙方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乙方未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乙方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乙方承担,合同价不会因乙方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
7.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7.3.1本合同属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干。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
7.3.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略)
7.4调整方法:
7.4.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
7.4.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
7.5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
7.5.1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
7.5.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
7.5.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与下浮,下浮率=(1-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略)
7.5.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
7.5.5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不计取。
7.5.6其他(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读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略)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
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
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略)
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略)奖励和违约责任
(略).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略).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略).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略).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略).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
(略).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略).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略)
(略).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略)争议或纠纷处理
(略).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略).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略)不可抗力
(略).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略)其它约定
(略).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2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