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GK-F(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略)-(略)年度给水工程常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F(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优惠率(%) | 价格调整规则 | 优惠条件 |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2.(略) |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暂定为人民币(略)万元,具体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量按实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3.3 履行方式:(略)本合同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略)-(略)年度给水工程常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略)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算)或造价金额达到(略)万元后,服务期限以上述时间或造价金额先到自动终止合同。
3、设计范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年服务期内的单项工程设计费金额在公开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的任务(公开招标规模标准以发包人规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市政、小区给水管网、建筑给水工程等及与给水相关的工程项目设计等。
4、设计内容:以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设计委托任务单为准,设计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现场服务等。
5、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委托任务设计的相关资料、文件,并明确委托设计开始、完成的时间
6、根据设计进度和发包人要求适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文件
6.1、设计成果:各阶段正式设计文本各八份。设计人除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的图纸、资料、文件外,还应向发包人提供项目报建、审批、施工等环节需要的电子版图纸、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
6.2、相关文件提交后,由发包人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设计人收到发包方修改意见后应在(略)小时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发包人再次审议。发行人仍未审议通过的,设计人应再次修改。因设计人重复修改导致委托任务完成时间晚于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结算设计费计算依据: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略)](略)号文计算或以审定金额为基数,乘以投标优惠率(1-2.(略)%)为最终设计费金额。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规定的通知》计算,优惠率为中标优惠率。
2、结算设计费标准:设计费按节点支付,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略)%,余款待图纸包含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设计费结算完成后7日内按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完成。发包人每次付款前设计人须提交请款报告并开具足额有效且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按实施的单个项目支付或分批次集中支付)。
3、结算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建行长沙市大华支行(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各阶段设计深度须达到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的技术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设计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设计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发包人有权提出异议,设计人须在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设计人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导致工期延期,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协议,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略).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内容,在单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
(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本合同终止;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有效工作量支付工作费用。<>
(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设计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承担应支付金额逾期违约金。<>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5)因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任何阶段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设计人处,则合同解除,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略).2、设计人责任<>
(1)需针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项目配备专业项目组,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发包人同意。专项团队名单见附件。<>
(2)设计人严格按照本合同第6条约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本。因设计人原因逾期提交的,每逾期1天,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略)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略)天的,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略)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设计人已完成工作量不予计量和付费,同时设计人按合同金额的(略)%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3)设计人按发包人书面下达的设计要点提交设计成果,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设计人已完成工作量不予计量和付费,同时设计人赔偿发包人损失,具体损失金额以发包人认定数额为准。<>
(4)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对发包人工程施工交底指导负责。设计人不得以剽窃、抄袭等方式完成或部分完成设计成果,由此引发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设计人承担,且设计人须支付发包人设计费合同金额(略)%的违约金。<>
(5)施工期间,设计人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略)万元的违约金。工程保修期内,设计人须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按发包人要求委派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略)元/次的违约金。<>
(6)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略)小时内,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设计变更图纸,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略)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
(7)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负责补充、修改。因设计遗漏、错误等造成工程费用增加,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
(8)设计人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如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概算,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须负责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5万/次的违约金。<>
(9)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图纸及文件不得指定型号及供应商,否则,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
((略))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进行工程变更,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略)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
((略))如设计人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设计人已完成工作量不予计量和付费,同时设计人按设计费合同金额的(略)%赔偿发包人的损失。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追偿。<>
((略))设计人根据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对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修改,并承诺不就此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
((略))如因设计人原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以国家质、安监或其他行政部门认定的为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设计人已完成工作量不予计量和付费,同时设计人按设计费合同金额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实际损失超过设计费合同金额的,设计人按照发包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略))本工程设计严禁分包、转包。<>
((略))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发包人不予支付任何设计费,且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中标合同金额(略)%的违约金。<>
((略))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因自身原因单方解除合同的,双方按设计人已完成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设计成果结算并支付结算余款。<>
((略))依合同约定,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在各期设计进度款中等额扣除。进度款不足以扣除的,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追偿。<>
((略))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服务至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备案、交付相关管理单位为止。<>
((略))因设计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按实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因此发生的财务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略))在本合同约定期间,除不可抗力外,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条件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不限于单价过低、工程量大等)拒绝签署单项设计合同。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拒绝签署单项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略)万元违约金。<>
((略))现场勘查由设计人负责。<>
7.违约责任详见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签订合同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略)、保密及著作权<>
(略).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略).2、设计人保证提供的设计成果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被发包人书面认可,则著作权自被认可之日起归属发包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
(略)、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略)、合同生效及其他<>
(略).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故意破坏、资方停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疫情或其他超出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商议。<>
(略).2、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完成以及设计结算费用支付完成后本合同失效。<>
(略).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略)、通知与送达<>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双方有效送达地址,双方之间所有文件经签收当日或被退回次日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本合同送达条款适用于双方各类通知、合同等及就该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
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采取专人递送、特快专递、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专人递送以送达给对方后视为送达;特快专递在寄出后(以邮戳为凭)第5日视为送达,拒收或退回,均以寄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箱、微信发送的,以发送成功时视为送达;<>
(略)、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略)、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略)、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 份,甲方、乙方各贰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