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略)-1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亚量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天通一号卫星通讯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天通一号卫星通讯设备采购 | 通讯、导航测试仪器 | 能有效保障山区、林区和灾害现场在地面通讯和数据传输中断的情况下以及冰冻雨雪、阴天大雾等极端天气的应急卫星通讯需求,符合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卫星通讯系统建设规范》要求。卫星通讯设备及工具箱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 | 套 | (略)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 1<>
| 2<>
|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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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7<>
| 8<>
| 9<>
| (略)<>
| (略)<>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商名称<>
| 中小企业<>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1<>
| 通讯设备<>
| 麟云<>
| YT(略)<>
| 深圳市云天智能通讯有限公司<>
| 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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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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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含设备安装、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 2<>
| 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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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云天智能通讯有限公司<>
| 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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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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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设备安装、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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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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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恒达支行(湖南亚量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货物包装完整,数量与货物清单一致,附件齐全。<>
(2)质保期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合同价款支付:<>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伴随服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略)<>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6)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中止与终止:<>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