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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双清区炭黑厂道路(鑫鹏科技段)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邵阳-双清区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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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HNJS-(略))

合同编号:(略)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略)

工程地点:(略)

发 包 人:(略)

承 包 人:(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邵阳市双清区炭黑厂道路(鑫鹏科技段)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略)

4.资金来源:(略)

5.工程内容(概况):(略)

6.工程承包范围:(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贰仟陆佰捌拾元整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略)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略)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双清区棚改公司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 份 ,承包人执肆 份。

发包人:(略)

地 址:(略)

2 号门面

邮政编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信箱:(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参(HNJS-(略))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略)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略)

名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

1.1.2.5 设计人:(略)

名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略)

1.1.3.2 永久占地包括:(略)

1.1.3.3 临时占地包括:(略)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略)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略)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略)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略)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补充协议。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略))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略)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略)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略)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1.(略) 交通运输

1.(略).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略)

1.(略).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略)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略)

1.(略).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略) 知识产权

1.(略).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略)

1.(略).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略)

1.(略).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1.(略)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略)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略)

2.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略)

姓名:(略)

身份证号:(略)

职务:(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略)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略)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略)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略)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略)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略)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略)

((略))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略)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略)

姓名:(略)

身份证号:(略)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略)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略)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略)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略)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略)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略)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略)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略)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略)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略)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略)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略)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略)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略)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略)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略)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略)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略)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略)

4.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略)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略)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略)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略)

姓名:(略)

职务:(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略)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略)

(1)/ 。

(2)/ 。

(3)/ 。

5.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略)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略)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略)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略)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略)

对于隐蔽工程,如排水工程中管道埋设时,需提供现场垫层、埋管、回填施工相片、主材产品合格证、材料送检后合格证明等作为结算依据,相片上需体现有监理或业主代表在场。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略)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略)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略)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略)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略)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略)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略)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略)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略)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略)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略)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略)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略)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略)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略)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略)

(1)台风、地震、暴风雨、冰雹等国家、省、市气象局规定蓝色警报及以上标准的情形,导致无法正常施工。

(2)连续降雨 。

(3)日最高温度(略)℃及以上、日最低温度-5℃及以下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略)

8.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略)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略)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略)

9.试验与检验

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略)

(略).变更(略).2变更估价

(略).2﹒1、变更估价原则

(略).2.1.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略).2.1.1.1、零星机械台班、计日工按市场价(按施工同期邵阳工程造价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签证,或现场发生的以总价包干形式的零星项目签证,结算时另加税金进入结算造价,其它规费不予计取。

(略).2.1.1.2、发包人招标的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调整结算工程量。

(略).2.1.1.4、重新组价部分:(略)

(略).2.1.1.5.本工程图纸会审纪要涉及的变更、签证部分工程量以及重新组价部分在结算时执行以下文件,参照中标商务报价优惠比例下浮:

(略).2.1.1.5.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价〔(略)〕(略)号文:(略)

(略).2.1.1.5.2湘建价[(略)](略)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

(略).2.1.1.5.3湘建价〔(略)〕(略)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略).2.1.1.5.4湘建价〔(略)〕(略)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2.1.1.5.5湘建价〔(略)〕(略)号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

(略).2.1.1.5.6湘建价〔(略)〕(略)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略).2.1.2、组价依据:

(略).2.1.2.1 工程计量:

①、发包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及与之配套的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设计变更图、图纸会审纪要,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②、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文件。

③、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现场签证。

④、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员确认的工程洽商函、会议纪要。

⑤、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并批准的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略).2.1.2重新组价原则:

套用以上相关定额及配套的计价办法,以清单计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①、人工费的取定:(略)

②、材料价格的确定:

当施工同期邵阳市造价站发布的材料价格与基准价格涨幅没有超过±3%,则该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时的材料价格不进行调整。

当施工同期邵阳市造价站发布的材料价格与基准价格涨幅超过±3%(含±3%),则该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时的材料平均价格全部进行调整。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没有注明预算发布价的材料和已注明的暂定材料,通过市场询价以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签证认可的材料价格为准,签证材料不下浮。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略)

③、取费标准按湘建价((略))(略)号文及其后续相关配套文件中的一般计税法的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执行。

④、其他未注明调整项目及费用按施工同期邵阳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略).2.1.3重新组价部分的确认原则:

①、承包人原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清单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原清单项目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原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且无类似清单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略).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略)

(略).4暂估价

(略).4.1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实际采购价格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实际采购价格采用签证方式给予明确后才能进入工程结算。

(略).4.2、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略).4.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略)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略)

(略).5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略)

(略). 价格调整(略).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略)

(略).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略).1 合同价格形式

1、本合同执行可变更综合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略)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略)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略)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略)

3、其他价格方式:(略)

(略).2 预付款

(略).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略)

预付款支付期限:(略)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略)

(略).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略)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略)

(略).3 计量

(略).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略)

(略).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略)

(略).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略)

(略).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略)

(略).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略).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略)

(略).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略)

(略).4 工程进度款支付

(略).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略)

(略).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略)

(略).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略)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略)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略)

(略).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略)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略)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略)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略)

(略).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略)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略)

(略).验收和工程试车

(略).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略).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略)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略)

(略).2 竣工验收

(略).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略)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略).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略)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

(略).3 工程试车

(略).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略)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略).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略)

(略).6 竣工退场

(略).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略)

(略).竣工结算

(略).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略)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略)

(略).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略)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略)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略)

(略).4 最终结清

(略).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略)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略)

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造价不得超过审计审定的工程造价的(略)%,否则审计费(超出部分的)由承包人承担。

(略).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略)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略)

(略).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略).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略)

(略).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略)

(略).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略)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略)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略)

(略).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略)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略)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略)

(略).4 保修

(略).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略)

(略).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略)

(略).违约

(略).1 发包人违约

(略).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略)

(略).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略)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略)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略)

(3)发包人违反第 (略).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略)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略)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略)

(7)其他:(略)

(略).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略).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2 承包人违约

(略).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略)

(略).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略)

(略).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略)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略)

(略).不可抗力

(略).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略)

(略).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略).保险

(略).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略)

(略).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约定:(略)

(略).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略)

(略).争议解决

(略).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略)

(略).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略)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略)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略)

其他事项的约定:(略)

(略).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略)

(略).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略)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略)

地 址:(略)

2 号门面

邮政编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信箱:(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略)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略)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略)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 年;

3.装修工程为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略)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略)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略)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组织机构代码:(略)

地 址:(略)

2 号门面

邮政编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信箱:(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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