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洋创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纪检监察智能化接访室和谈话室系统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会议电视系统多点控制单元(MCU) |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略) |
| 2 | 视讯业务管理平台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略) |
| 3 | 录播服务器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略) |
| 4 | 会议电视终端 |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5 | 外置4K蓝光刻录机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略) |
| 6 | BD盘 (略)G |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略) | (略) |
| 7 | (略)万POE高清摄像机(半球)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8 | 服务器 | 服务器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略) |
| 9 | 拾音器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略) | 专业监听音箱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略) | 专业监听耳塞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套 | (略) | (略) |
| (略) | 烟感探头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个 | (略) | (略) |
| (略) | (略)万POE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接外置拾音器、音箱)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略) | (略)万POE高清摄像机(半球)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略) | 综合监控管理平台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略) |
| (略) | 拾音器、烟感专用电源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略) | 密码、刷卡门禁机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略) | 单门磁力锁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略) | 门禁电源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略) | (略) |
| (略) | IC卡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技术参数 | 张 | (略)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合同签订(略)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系统集成。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送货上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五一大道支行(湖南华洋创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5.2.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我公司将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我公司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将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上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中标资格。
5.2.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甲方承担。
5.3.3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系统及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5.3.4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5.3.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系统、服务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有义务准时支付乙方款项。
6.2乙方有义务按期完工,按合同约定的货物品牌、规格及技术要求交付给甲方。
6.3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无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