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正文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乾睦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明德学校计算机打印机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教师电脑 | 其他计算机设备 | 国内知名商用电脑,i5 (略)/芯片组/intelH(略)及以上/8G/1TB/(略)寸液晶/DVD,预装windows (略)系统,原厂质保三年。 | 台 | 2 | (略) | | 2 | 学生机 | 其他计算机设备 | 1.CPU:(略) | 台 | (略) | (略) | | 3 | 笔本记电脑 | 便携式计算机 | 1.处理器:(略) | 台 | 4 | (略) | | 4 | 打印机 | 激光打印机 |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涵盖功能打印/复印/扫描,最大处理幅面A4,耗材类型鼓粉一体,双面功能自动,黑白打印速度(略)ppm、复印速度度(略)cpm,分辨率(略)X(略)dpi。 | 台 | (略) | (略) | | 5 | 票据打印机 | 激光打印机 | (略)列平推、中文超高速(略)/秒,打印厚度1.2mm,USB2.0,无故障(略)小时,打印头寿命5亿次,色带(略)万字符 | 台 | 1 | (略) |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场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教师电脑 | 台 | D(略)TA-I3G(略) | 华硕/上海 | 2 | (略).(略) | (略).(略) | / | | 2 | 学生机 | 台 | D(略)TA-G(略)A(略) | 华硕/上海 | (略) | (略).(略) | (略).(略) | / | | 3 | 笔记本电脑 | 台 | P(略)FB(略)H5D(略) | 华硕/上海 | 4 | (略).(略) | (略).(略) | / | | 4 | 打印机 | 台 | M(略)D | 得力/宁波 | (略) | (略).(略) | (略).(略) | / | | 5 | 票据打印机 | 台 | DPK(略) | 富士通/南京 | 1 | (略).(略) | (略).(略) | / | | 合计报价 | (略).(略)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合同签订后(略)日内完成交货。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望城支行营业部(湖南乾睦科技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五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略)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略)]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略)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1合同的变更<> 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中止与终止<> 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3.合同转让和分包<> 3.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3.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4.不可抗力<> 4.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4.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略)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高裕中路(略)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桔洲新苑小区1栋4楼-(略)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