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口岸环节收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理货理箱部分)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口岸环节收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理货理箱部分)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1<>
| 装拆箱服务<>
| 理货费<>
| 标准箱<>
| <>
| (略).5元/TEU<>
| (略)TEU<>
| (略)元<>
| <>
| <>
| 2<>
| 剪施封服务<>
| 理货费<>
| 自然箱<>
| <>
| (略)元/UNT<>
| (略)UNT<>
| (略)元<>
| <>
| <>
| 3<>
| 理箱服务(外贸本地箱)<>
| 理箱费<>
| 标准箱<>
| <>
| (略)元/TEU <>
| (略)TEU<>
| (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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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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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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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港(长沙霞凝水运码头)3.3 履行方式:(略)[if !supportLists]3.3.1、本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为(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endif]3.3.2、根据湘发改价调【(略)】(略)号文件要求:(略)
理货费:(略)
理箱费(外贸本地箱):(略)<>
3.3.3、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或变相方式向企业收取以上所含项目任何费用。
3.3.4、口岸环节作业涉及的查验、平移、过磅、提退关箱、插电和熏蒸消毒等工作,由政府采购的第三方提供服务,本项目乙方要为第三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不得收取此类服务费用。
3.3.5、乙方要配合采购人完成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费用后期评审工作,以及口岸营商环境等相关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数据统计等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工商银行长沙分行银通支行(长沙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符合甲方要求、符合港口作业要求、符合《长沙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流程手册》(版本号CSZG-QI-A-(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按照长财采购[(略)]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义务
①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②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检查。
6.2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略)%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从逾期(超过(略)小时)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服务达到一周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回已收取的相应服务费,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应由乙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做好各项工作。若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害的,乙方应立刻无条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除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外,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略).1、本合同总价为固定包干价格(含税),甲方对于本合同履行超出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表中各服务数量的部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略).2、乙方的服务承诺:
(略).2.1按甲方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略).2.2场内理货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8:(略)
(略).2.3场内理箱服务为全天(略)小时,四班两运转方式不间断作业。
(略).2.4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略)
公司理货站站长:(略)
(略).3、任一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所知悉的相对方未对外公开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等,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必须使用外,未经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方披露、泄露该等保密信息。如任一方违反约定,需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相对方有权要求该违约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解除、终止而终止。
(略).4、其他未尽及修正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或矛盾的,以生效在后的条款为准。
注:(略)